斷,黑人警員進來,對我說:“有人報警,指控繁夫人您用手槍威脅醫生!”
我手裡就是犯罪的證據。
我坐在了問詢室裡。
既然已經這樣,乾脆全都交代了。
警察震驚地問:“您認為你丈夫成立了違法組織?”
“是。”我把韓千樹的劫機事件說了,並說:“他曾親口承認這件事是他所為,我可以作為證人。”
“在保險箱中發現的刀子,是他的信物?”
“對,那個圖騰是漢語裡的‘繁’字,是他的姓氏。”
“他還強迫你跟他結婚?”
“對,而且在婚前曾對我做出弓雖。女幹行為。”
“你有保留任何證據嗎?”
我拿出手槍,說:“我不知道他獲得手槍的渠道,但這是我手中唯一的東西。我認為他跟我哥哥被殺有莫大的關係,希望警方可以對他進行調查!”
警察說:“您的話可以作為參考,但您所說的劫持lh航空公司的飛機,以及盜竊,包括finn王先生的死亡,這幾起案件,都已經結案,並且充分地調查了嫌疑人的背景。他們全都以及被逮捕,並且在那幾起案件中,並沒有發現任何可疑的地方。”
“所以你們不相信我所說的話?”
“從法律角度上,我們只能先作為記錄,畢竟您對徐暄先生的失蹤案提出了新的線索,而且您還提出了新的指控,認為他強迫您與他結婚,並有弓雖。女乾和毆打行為。這都需要一些證據,無法僅憑您的陳述就將他列為嫌疑人。”他認真地說:“另外,關於您持槍搶劫醫生制服的案件,我們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