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係。”
律師張宇帆站起來說:“最高人民法院有明確規定,對人犯用非常手段獲得的供詞,不能作為定案的證據。我認為本案至少有三個疑點:一是傅翠蓮是不是羅偉的舊情人,現在已死無對證;二是鄔巧雲的供詞是在什麼樣的情況下寫的?她是否真的和羅偉有性關係?因為她本人並未出庭作證;三是間接證據只能從時間上和空間上說明被告人有作案的可能,但不能確認就是被告人作的案。證據間不能充分印證,不能形成內在的完整的證據鎖鏈,所以不能給被告定罪。”
律師張宇帆盡力的替羅偉辯護著,但是沒有有力的證據來洗脫羅偉的嫌疑。
中途休庭時,李樹億也覺得這次羅偉真的要被判刑了,不知道是判什麼刑?自己應該遵照羅偉的話上江寧市把許茂才的罪證交給紀委。
休庭後,法官宣判了,羅偉還是被判了死緩徒刑。聽了這個判決,羅偉的老婆在法庭當場暈倒了,李樹億忙跑過去扶住她,給她掐人中,慢慢地甦醒過來,不過隨即又哭了起來。
羅偉被法警帶走了。
李樹億跟寧麗一起去看了羅偉,羅偉不服,在監獄裡不斷上訴。他妻子寧麗在張宇帆的指點下到市裡去上訪。正好李樹億也要去,所以跟寧麗一起約定一起去江寧市。
在走之前,羅偉告訴李樹億:“樹億,我這次是凶多吉少了,巧雲把我給出賣了,這事裡一定有很大的陰謀,我想一定會有人來阻礙你的,你可要處處小心,還有你跟你寧姨去市裡上訪,替我好好的照顧她,我對不起她。”
李樹億聽了這話覺得羅偉在交代遺言一樣,心裡很不是滋味,說道:“羅叔,你放心,我們一定會想辦法替你平反的。”
第七十九章 賓館戲春(1)
李樹億跟家裡人說,郵局要組織到江寧市去培訓,鄭老師叫自己也去,可能要一星期多。杜芳覺得這是個好機會,欣然同意,囑咐李樹億去了江寧市一定要小心。
李樹億走的時候,跟王姐打了一聲招呼,怕她這幾天見不著自己會擔心,所以跟說了一聲。
關小月這幾天一直在埋怨李樹億,都見不著人,這不李樹億正要打電話給她的時候,電話鈴聲響了起來,放在耳朵的手機把李樹億嚇得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