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誰侵犯了誰的利益,所以我是不可能賠償你們什麼東西的。”
槍神這話說起來也是有一定道理的,但就像很多事情合情不合理一樣,槍神的這個理論明顯就是合理不合情。
按道理來說,遊戲內的怪物和任務確實都是公開的,你有本事就去殺、去做,沒本事被別人先做完了也不能怨誰,畢竟任務又沒有標上誰的名字,完全沒有歸屬問題。
但是,雖然道理是這麼個道理,可是從情理方面就不行了。大家在遊戲裡事實上都是有一些不成文的約定的。比如說,別人已經開始攻擊的怪物,後來的人就不應該繼續攻擊這個怪物,否則的話就是搶怪。還有別人已經接了的任務的,在任務時限之前,就不應該繼續去接,這樣就算是搶任務。
這些行為沒有誰規定,但大家都是這麼認為的,算是一種道德規則。雖然也有不少人會違反,但這種人多數都是風評不好的人或者組織,多數玩家都是會遵守這些規則的,而且全世界的那些上檔次的大型行會基本上都有這方面的明文規定,內容就是不讓自己行會的人去做這些事情欺負別的行會或者自由玩家。不管是為了行會形象還是被的什麼,反正上檔次的行會基本上都是這樣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