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觀,哪些是客觀。
也就是說,在目前情況下,我們的分析,暫時都是基於張舒雅所言。張蓬生沒有和鄭同義發生爭執,並且沒有造成對方身體上的傷害。
那,我們要想對張蓬生進行無罪推論,則必須要明白,鄭同義是如何死亡,並且造成身體上的傷害,還有,那場火災的真正原因。
“警方的報告中,有沒有提到鄭同義的關鍵死因。”
關鍵死因,就是致使的最關鍵因素。火災,打鬥,還是其他原因,畢竟死亡現場並不是所有死亡的唯一情況。
張舒雅調查父親死因,肯定也已經瞭解過那份報告:“按照報告所言,鄭同義的關鍵死因,是吸入過量的煙塵,導致缺氧昏迷,最終在火災現場沒辦法出來。”
“也就是說,身體上的傷害,並不是致死原因,還有,他身體上也沒有明顯的致命傷害!”
“是的。”
楊敏智道:“那身體的傷害就有各種情況了。在火災現場,因為吸入過量煙塵,導致缺氧。會讓意識上產生胡亂,並且在那種環境中,他極有可能發生磕碰,導致身體上的傷勢。這一點,或許可以解釋為何出現了身體上的傷痕。只是,如果某些傷痕過於明顯,畢竟磕碰的傷痕和打鬥的傷痕還是有些不同,不知道報告上是否提及。”
張舒雅很欣賞的看向奇女子,嗯,這兩都是奇女子:“你關心的問題倒是的確重點,這一點,我也特意調查過。在報告上提交,鄭同義身上的確有打傷!”
“打傷!”我倒吸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