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部分(2 / 4)

誰不曾辜負誰或者被辜負,誰不曾傷害誰或者被傷害,誰不是暴風雪,誰不是松枝?而有一句最濫俗的詩是這樣說的:大雪壓青松,青松挺且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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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到底有沒有愛過我

閒言碎語不要講,先表一段過時落伍的八卦。

話說有男有女,廝混過十年,後來分開了,男的一去不回頭,女的戀戀不捨,說的想的愛的恨的罵的全是他。二十年之後,終於重逢,當著幾千幾萬人的面,女的問男的:

你到底有沒有愛過我?

——我這連賣關子都算不上,人人都知道我說的是肥肥與秋官。

(故人已逝,親戚或餘悲,他人亦已歌。身為娛樂圈人物,無論生死,都是娛樂。“鞠躬盡瘁”大概也就是這個意思。)

事實上,我覺得秋官也蠻倒黴了,離婚20年,還時不時要被拉出來當作負心漢的典型形象;繼妻是明媒正娶的,兒女長大,還要被“正義人士”當作小三口誅筆伐。肥肥最後時刻,他有沒有出現,也有一堆人惦記著。

前金太太仙逝,金大俠當然沒出現,也沒人指著金大俠罵。偏偏誰都不肯原諒秋官。

大概是,他負心漢的形象,實在深入人心吧。

男女之間,誰負誰,誰欠誰,難講得很。

愛過一個人,就不能不愛了嗎?承諾過,就不能撕毀合約了嗎?喜歡過某牌子的冰淇淋,不喜歡了,也必須痛苦不堪地繼續吃嗎?老闆炒掉員工,員工辭掉老闆,難道都是負與欠嗎?

不好說。實在要說,只好用“既得利益者”及“利益受損者”來區分。

秋官*快活去了,他是既得利益者。肥肥單身母親,孤寂終老,她是利益受損者。

可是……大部分感情事件,都是兩敗俱傷,甚至三敗,四敗,又如何說?

還有一堆得了便宜還賣乖的。比如成龍,有人問他小龍女的事,他答曰:“這麼多年,我其實也不好過。”

不幸得很,我也聽過這麼一嗓子。對方聲淚俱下、聲情並茂地說:“你以為我好受嗎?”我當時正悽悽哀哀上演《魂斷藍橋》,聞言立刻大怒:“您還不好受?您吃香的喝辣的該幹嘛幹嘛,您還自覺是受害者?”這種人簡直該身受一萬一千鞭而死。——也許,我有報仇的機會。以後的事情,誰說得準。

總之,人情事理上,我完全站在秋官這一邊。可是,想起肥肥這一問,我還是動容了。

過了這麼多年,為什麼她還要問?

難道她不知道,任何一段感情,到了要問“你到底有沒有愛過我”的程度,其實,就是不愛,從來沒愛過。

有一個變態的段子是這樣說的:

某女問性學家:“我不知道高潮是什麼樣的,我想知道,我到底有沒有得到過高潮。”

性學家答曰:“你沒得到過。因為一旦你得到過,你會知道。”

愛,也是同理。

你得到過愛,你必然知道;如果你懷疑,其實就是沒得到過。

她的問,不過是一種不甘心。

她問,證明這段感情,的確對她很重要,他的答案,將決定她如何自我評價這段感情:是真愛過,還是僅僅是被利用。

他在千人萬人前答:“我真的好中意你。”

中意,是愛嗎?

有朋友說:廣東話裡面沒有“愛”。

武漢話也沒有,上海話也沒有。好多好多語言裡面都沒有愛,但這沒妨礙過我們用普通話或者英文說愛。

總之,他就是不肯說吧。

有一首美麗的詩是這樣的:

“我愛過您/也許,愛情還沒有完全從我心靈中消隱/但願它不再使您煩惱/我一點兒也不想使您傷心/我默默地無望地愛過您/為膽怯和嫉妒而暗暗悲傷/我愛您是如此的真摯纏綿/但願別人愛您,和我一樣。”

這詩用在這裡,太渾成了。

一,“我愛”,清晰明白地陳*跡。

二,“過”字,證明這一切不過是“過去完成式”——往事不必再提。

三,“您”,可以理解成“你永在我心上”,也可以理解為敬則遠之。

四,“也許,愛情還沒有完全從我心靈中消隱”,是也許哦,聽者重點在後句,說者重點在前句。

五,“但願它不再使您煩惱”。別恨我了,饒了我吧。

六,“我一點兒也不想使您傷心”,多麼哀感頑豔,不過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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