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部分(2 / 4)

小說:文景之治 作者:童舟

上面那段詔書除了廢除肉刑之外,還蘊涵一個重要內容,就是“有期徒刑”的概念。原來在這之前,所有罪犯們的刑期都是無限的,只有從這封詔書開始,才按照不同的罪行施加不同的刑期。

詔令一下,大臣們開始還不理解,仍舊紛紛上書表示反對,但是劉恆堅決駁回了他們的諫書,雷厲風行要求廢除肉刑,大臣們無可奈何,頓首表示奉詔。從此,中國歷史進入了一個沒有肉刑的嶄新階段,離文明又靠近了一步,是人權史上的一次重大事件。後來有些獨裁者比如曹操一度想恢復肉刑,以鞏固他自己的特務統治,卻因為以孔融為首的群臣紛紛反對,終於還是打消了念頭,可見,專制統治者對肉刑是多麼眷戀,肉刑對百姓的恐嚇功能又是多麼強大。而劉恆並不因為要加強自己的統治就對肉刑的殘忍視若無睹,僅此一項,這位皇帝就足以彪炳青史。

總得來說,從此之後,原先的三種肉刑就轉化為以下三種:

(1)“黥刑”換成了“城旦舂”。所謂“城旦舂”,就是男的叫“城旦”,刑期的勞役主要是築城和候望寇盜;女的叫“舂”,刑期的勞役主要是舂米。

(2)“劓刑”換成了“笞刑”,規定用竹板擊打三百下。

(3)“刖刑”比較複雜,規定應當刖左腳的“笞五百”,應當刖右腳者棄市。也許右腳比左腳重要。

當然,廢除肉刑之舉也有一些不大妥當的地方,比如擴大了死刑的範圍,將該斬右趾(刖右腿)改為棄市,就反而加重了刑罰。另外,笞刑因為笞打次數過多,同樣造成不少受刑者傷重而亡,所以班固稱其“外有輕刑之名,內實殺之”。後來景帝當政,於前元元年和前元六年(前156年和前144年)兩次減輕笞刑,將笞五百先改為笞三百,進而改為笞二百;將笞三百先改為笞二百,進而改為笞一百。並頒佈了《箠令》,嚴格規定了刑具規格、受刑部位、施刑規則,比如笞打所用竹板的長度為五尺(約今日115厘米)、寬度為一寸(厘米)、末端厚度為半寸(厘米),須削平竹節,用刑只能打屁股,施刑過程之中施刑人不許更換等等,使肉刑的廢除真正對百姓有利。

至於原先都是無期徒刑的,也改為以下幾種:

(1) 髡鉗城旦舂。五年刑期 。 “髡”指剃去頭髮,“鉗”指頸上加鐵鉗。

(2) 完城旦舂。四年刑期 。 “完”指保證頭髮完全無損,只剃去鬢髮。

(3) 鬼薪白粲。三年刑期 。其中男的叫“鬼薪”,職責是砍伐為祠祀鬼神所用的樹木;女的叫“白粲”,職責是為祠祀擇米,挑出來的米都得是白粲粲的。

(4) 司寇作。二年刑期。其中男的叫“司寇”,職責是防備寇盜;女的叫“作”,職責是幹雜活。

(5) 罰作復作。一年刑期。其中男的叫“罰作”,女的叫“復作”。都是幹勞役。

文帝十六年,發生了一件很可笑的事。

有一個叫新垣平的人,把劉恆騙得七葷八素的,可以說是劉恆一生中最不光彩的一件事。

新垣平是趙國人,擅長望氣。所謂望氣,跟現在的看風水差不多,反正是一種迷信活動。劉恆開始很信任他。文帝十五年,新垣平對劉恆鼓吹說:“長安東北有神仙氣,成五彩狀,像天子戴的冠冕。臣曾經聽說,東北是太陽出發的地方,稱為陽穀;西方是太陽降落之處,稱為蒙谷。現在東北出了五彩雲,這是上天降下的神兆,應當專門建廟祭祠,以回應這個符瑞。”

劉恆果然相信了他,派人在渭水北面建造了五帝廟,每個廟採用一種顏色。所謂五帝,也是古代的一種迷信,他們認為四方中央都有天帝管轄,這些天帝和五種顏色相配。東方的叫青帝,西方為白帝,北方為黑帝,南方為赤帝,中央為黃帝。這種迷信很普遍,每種顏色不但和四方相配,還和季節、音律等相配,形成一套頗為複雜的文化系統,在現代人看來,自然是莫名其妙,沒有任何科學性可言。但要了解古代文化,不懂這套系統又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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匈奴囂張我仁政(9)

新垣平見劉恆這麼信任他,越發起勁,第二年,他和人合夥玩了個雙簧,派人拿著一個玉杯,上書未央宮金馬門外闕樓下,說要獻給皇帝。這期間他趕忙跑去見劉恆,詭稱說望見闕樓下有寶玉之氣。劉恆派人去檢視,發現了一個人正伏在闕下,說要獻玉杯。劉恒大為震驚,覺得新垣平真神,他讓人把玉杯獻上,見玉杯上還刻著四個字:人主延壽。新垣平又吹噓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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