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家的苦藤上結出一顆苦瓜(1)
好了,閒話少說,書歸正傳。下面我們從河間府的窮鄉僻壤說起,看看這個地方,是怎麼出了個攪亂大明天下的鉅奸閹豎的?
有人會說,窮鄉僻壤遠離繁華,無五色迷目,無妖冶亂心,出的應該都是淳樸鄉民啊。不錯,桃花源裡是出良民。但中國也有一句老話,叫做“窮山惡水出刁民”。魏忠賢,就是明代肅寧縣澇窪地裡出的一個大大的刁民。
我倒是認為,事情不能一概而論。如果窮到了一定程度,出淳樸之民和出絕對刁民的機率都很小,最容易出的,是介於兩者之間的低素質國民。
大明朝剛立國的時候,出淳樸之民的機率倒是最大。因為,朱元璋想要建立小農理想國,遷徙豪強富戶到京師和鳳陽,戰前的產權一律不認,不許富豪再多佔田。農民不僅有田種,政府還鼓勵小農開荒種地,誰種了土地就歸誰。國家賦稅勞役不重,朝廷也很抓了一番教化,大環境有利於出良民。
朱老皇帝還親自寫了聖諭“二十四字令”,教育小民要“孝順父母,尊敬長上,和睦鄉里,教訓子孫,各安生理,毋作非為”。其實這就是鄉約了,是明代的榮辱觀。政府還安排殘疾人,敲著梆子走村串戶地宣傳。工作做到了位,老百姓自然安分守己。
到了魏忠賢出世的隆慶二年(公元1568年),情況早不一樣了。什麼和睦鄉里、各安生理,那是“白頭宮女說玄宗——往事休提”了!
那時候肅寧縣的老百姓,跟全明朝的人民一樣,正處在水深火熱之中。最大的問題,就是沒地可種。因為河間府離京師近,明末皇室和勳臣貴戚都願意在這裡圈地佔田,胃口越來越大。他們佔下的田,就是所謂的莊田,也叫官田。萬曆年間的《河間府志》載,官田已佔一半還多,餘下的民田又多屬富戶,窮老百姓早先的地,因為賦稅越來越重,大夥撐不住紛紛破產,早就給賣光了。
失地農民只有租官田來種,一畝交三分銀子田租,災年也不減不免。官田的租金高,租官田來種,豐年也僅夠吃飽肚子;一到災年,不賣孩子那簡直就活不了。
河間府的老百姓還有一個特殊任務,就是要給國家養軍馬,即所謂的“官馬民養”。這辦法是從宣德年間起定下的。指定的養馬戶,五戶養一匹,選一戶為“馬頭”;五十匹為一群,選一戶為“牧長”。一匹母馬,一年要向國家交一匹馬駒。養馬戶免交田租,而且還可以在官家草場上放牧。這辦法看起來是挺不錯,利國利民。可是,要是把馬養死了要賠,交不出馬駒則要拿錢來頂。而官家草場呢,早成了莊田,只能在自家地上種草。地裡種了草,那吃糧朝誰要呢?
到這時候,再裝淳樸那就是傻子啦。小民活不了,就賣房子賣地賣孩子。要是還撐不住的話,就男的逃亡、女的改嫁、膽子大的去當車匪路霸。
存在決定意識,屁股決定腦袋。河間府梨樹村的魏家,也是一戶小農。就這樣的環境,出了個魏忠賢,還真是順理成章。要是出了個陶淵明,那才是奇哉怪也,不符合因果規律了。
話說隆慶二年(公元1568年)的大正月,月底,天氣已略見暖的時候,魏忠賢呱呱墜地。
他的早年身世,史書裡記載很簡略。因為是惡人,又是閹過的,不是什麼上得了檯面的王侯將相,所以正史只是一筆帶過。倒是一些小說家言,描述得五花八門,多少能品味出這苦孩子的真實狀況。
首先說生下來之後取的名,其說就不一。有說叫“魏四”的,這很有可能。因為古代的農民沒文化,喜歡按排行或者按本家同輩大排行,以順序數為名。
但也有說因那一年是戊辰年,故魏忠賢的老爹給他取名“辰生”。
還有更離奇的,說是瀦龍河這一帶莊稼院兒的風俗,生了男孩不是請教書先生或鄉紳取名,而是要“碰名”。孩子生下三天後,老爹要在神龕之前燒上香,供上鴨梨、麻糖、大饅頭,燒紙磕頭,求老天爺給賜個好名。然後就出門去“碰”,在第一時間碰上什麼東西就取什麼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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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家的苦藤上結出一顆苦瓜(2)
比如,碰上娶媳婦的花轎路過,就叫“雙喜”;碰上當官兒的路過,就叫“富貴”或者“財旺”;碰見人家扛糧食的路過,就叫“滿倉”;碰見牽馬的就叫“家駒”……碰見好事物,就能叫個吉利名,將來肯定能成材。碰見不吉利的,取了喪氣名,一輩子便出息不了。
魏忠賢在自家排行老二,他上面還有一個長他10歲的大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