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4 / 4)

小說:皇帝的賣身契 作者:津夏

是被說中風流事,或是惱她不正經,老叟氣呼呼地走了。

杜春曉稍圓的小臉咯咯偷笑著,她眉兒彎彎,眼兒彎彎,菱形小嘴也變彎,笑得一臉賊,絲毫不在意旁人的輕蔑。

她是為了救人而來,可不是真來當個曲意承歡的花娘,別人怎麼說幹她啥事,人嘴兩張皮,說完東家說西家,沒完沒了。

麗如春花的杜春曉頂著討喜笑臉,往衚衕口走去,那輕快的神色一點也不像要墜入煙花地,反倒像是迎春踏青,到此一遊。

紅紅燈籠高高掛起,朱漆的門板豔得俗氣,青石板臺階高高築砌,一張沒把手的藤椅置在店門口,應該是給什麼人坐的吧?

看著男人的銷魂窟,杜春曉的腳步有些遲疑,但是一想到身陷險境的丫鬟。沒錯,不入虎穴,焉得虎子!她深吸了口氣……

咦!那個人是龜奴吧?怎麼他身邊滿臉橫肉的大漢一走開,他不拉客,還反而……趕起客人?

“為人父母者,誰忍心讓女兒賣身青樓,過著狼人非良人、送往迎來的生活,你有妻有女吧?她們等著你回去吃飯,別再流連煙花之地……”

長相出奇俊秀的年輕男子,滔滔不絕地苦口婆心勸說上門的大老爺,要以家人為重,勿為一時舒心而造成家庭失和。

大老爺不聽勸,執意要入內,他有意無意擋在門口,再以長篇大論使人卻步,條理分明的述說家庭破碎的主因。

一夫一妻恩愛長,白頭偕老兩相依,若是為一點小摩擦造成夫妻感情破裂,在不得離異的金烏皇朝,同床異夢是最痛苦的折磨。

“我只是來聽小鳳仙唱曲而已,我那婆娘清楚得很,你這小子攔什麼攔,想要我打賞你銀子嗎?”哪找來的看門狗,連點規矩也不懂。

“先是聽曲,然後是喝點小酒,接著就握握小手、攬攬小蠻腰,黃湯一下肚還把持得住嗎?要是你興致一起煞不住腳步,那可是犯了法。”酒後亂性,實為君子所不齒。

依照金烏皇朝律法,花娘陪酒陪笑但不陪睡,客人可以把她們從頭摸到腳,甚至嘗幾口胭脂味,就是不許有苟且行為,否則重罰三百兩紋銀,或是囚禁半年。

只是賠錢的生意沒人做,真要大把大把的銀子往口袋放,還是得橫著心,做些缺德事,人無橫財不富,馬無秣草不肥。

剛來沒幾日的年輕龜奴不曉得百花樓裡藏汙納垢,他們私底下逼女賣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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