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算學會了,並論證了書中理論的真實性,就好去找律師,看他究竟想要給我透露出些什麼“資訊”來,或者我可以從他的眼睛中讀懂什麼“內在含義”。
但是他總是“出庭”,不願見我。
曾經書中有句話說:眼睛是心靈的窗戶,而我在寫書的這麼多年中,卻認為“眼睛看到的、耳朵聽到的、當事人自己講述的事件”也許都不是真實的事件。
人這一輩子,在於自己問心無愧,對得起自己。
對得起自己的世界觀、價值觀、情感觀——其實是,對得起自己心底的“道德標尺”。
而每個人呢,不管做什麼事兒都有動機,可這動機的背後,究竟是什麼呢?
就像我早看破一個事實的真相:“人生何處不監牢”,於是在茫然和再度絕望的片刻,故意問律師:“當……,我要否決最初自己的決定,那樣算不算妨礙公務,會不會因此而判刑坐牢?”
他非常肯定而快速的回答:“不會。”
那天他一邊說,還一邊微微的搖頭——記得那會兒他彷彿很忙,也一直坐著,讓我不知道他居然有個大肚子。
當時他理解錯我的意思了,他以為我害怕自己坐牢。
其實我問他的目的是,想知道,怎樣才可以去人很多的地方“坐牢”?
我覺得自己這樣一個人在家裡“一坐牢”就是很多年,若一輩子如此活的話,太憋屈。
從沒有讓我真心佩服的男人出現在我的“現實生命”中,更沒有讓我可以放心將自己交給對方的配偶出現過?
更加因為我對很多人,很多事都早絕望,只是出於不想撕破臉的“初衷”,我一直逃避,因為我想所有都能“圓滿”——“真正的大團圓”。
而逃離呢,我想逃到一個可以有好玩的人和有擔當的人的“大牢房”中,重新開始每一天的生活。
換個環境或者換個活法,又何嘗不是人生呢?
不過,當我簡單的學了幾本書上的內容後,碰到村裡的爺爺奶奶和叔叔阿姨時,卻否決了中情局釋出的一些解密資料的真偽性。
因為動作和表情的出現,與事件進行時的環境及人,都有可能是巧合——但在我看了犯罪動機的書後,卻認為自己所處的每個“環境”中,都充滿了“犯罪先兆”。
為此我很痛苦。
我後悔看了那書,依舊想作回什麼都不知道的傻丫頭。
其實呢,這世間就是有很多的巧合——不能用簡單的表情和動作分析法去窺視另一個自己沒有見到的人對待“愛和情”的“真心”。
可9月初的時候,我從跟律師的通話中聽出了一點點“潛臺詞”,那天他問我:“那是你寫給我的,對嗎?”
當時我猜想他如此問我,身邊一定有旁人,而這個旁人很可能就是他。
可我卻肯定的說:“嗯。”
畢竟我沒留姓名,加上那張紙的抬頭標題也不是那麼重要。
我也清楚的知曉,後來某一天跟律師的通話,他說,“我把手邊上的事情處理了給你電話。”
可我沒有等到他的電話,於是發了簡訊說要去找他。
本想如果他給我打電話,我就死皮賴臉的跟他去他家裡了,然後把那幾個小孩叫上,開始奮鬥“事業”。
如此,我就不用一個人“坐牢”了,會有幾個人甚至更多的人與我一起“坐牢”。
因為我從他的這句話中,聽出了他的意思,他不想再做律師了。
他其實已經被我“牽”著鼻子跑了,也許我猜測他都跑到了我的前方,不知道在哪裡等我。
可是,彷彿他的身邊和我的身邊,又有了質疑的聲音出現,覺得他不適合跟我一起“衝鋒陷陣”,“瘋癲傻鬧”。
因為我覺得他是個好玩的人,特別是在我流著眼淚跟他講述著事實的那會兒,他總目光真誠的看著我,更在他坐在我對面接電話時不自覺說了句我認為的“粗俗話語”時,被我“驚詫”的目光瞪得發呆。
在我心中,律師怎麼會說那樣的話呢?
律師難道不是應該具備超級高的素質麼?
可這幾月零星的見面中,我發現律師改變了很多很多壞習慣,且是個超級細心和敏感的人,在生活中應該很會照顧身邊人的感受。
記得那天他接了支很細的煙,而當時我坐在他辦公室裡看一本關於“行政處罰”類的書。
因我要學著處理相關的事兒,以備往後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