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簽署死刑執行令最多的人,再喂一年期間裡面,一共執行了13起死刑,“震驚”曰本社會,甚至被“人權”組織咒罵為“死神”,受了一大堆人的唾棄。
有這種案例在前,這就導致了很多法務大臣不敢牽執行令,想著拖著把東西留給下一任,因此原本理論上來說六個月的申請時間被無限延長。
根據統計,在曰本一個死刑犯從判決死刑到執行死刑,平均用時七年半。
從某種程度上來說,簡直可以說是離譜了。
比如說著名的東京地鐵沙林毒氣事件的主謀麻原彰晃,在1995年釋放沙林毒氣,造成12人死亡5510人以上受傷。
但是2004年2月27號被東京地方法院判處死刑之後進行上訴,直到2006年9月19號,最高法維持死刑,全案不得上訴。
但是一直到2018年7月6號,這個死刑犯才真正被執行死刑。
而曰本監獄裡面每年差不多還保持著差不多有100多個等死的囚犯。
可以說,曰本司法界的情況很奇葩,既不廢止死刑,又不積極執行死刑,這種行為即使在法律界也有很大的爭議。
當然了,常磐莊吾是堅決反對廢除死刑的,因為從某種程度上來說,死刑是對生命的尊重。
因為對失去生命的受害者而言,加害人的死刑是唯一的彌補,而對於所謂的加害者,是個人都知道殺人償命,你既然敢這麼勇殺了人,不判死刑,不是看不起你嗎?
所以對於重大的犯罪來說,死刑是有存在的必要的,這才是真正的人權。
而不是像某些人杈組織叫囂的,維護死刑犯不死的權利才是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