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甚至後來外銷南洋及美洲的日用工藝品也是在南方生產(例如廣東佛山生產的鐵器、福建福州的漆器),於是中國東南與華南持續了將近三百年(16至19世紀)的經濟繁榮。這些地區,尤其是長江三角洲與珠江三角洲,市鎮十分密集。這些地區的糧食生產額,已不足供應當地迅速增加的人口需求。於是長江流域的腹地,尤其是湖廣、四川由於供應沿海食糧,也帶動了經濟的繁榮。相較於中國的南部,華北五省、舊日的中原、首善之區則並未蒙受大洋航道帶來的經濟利益。每次改朝換代帶來的戰爭致使水利得不到維修而造成的旱潦天災,首都(北京)大量人口的消耗,北方各地受明代封藩的剝削,北方三邊(陝西的固原、寧夏、延綏)的外患等,都使此地平民百姓的生活日益困窮。富裕的南方與貧困的北方,彼此之間,又因明代國家機器運作效率太差,並不能有挹注互補。中國實質上形成兩個經濟體:北方內陸的農林與沿江沿海的市鎮。在明代末期,國家機器只能習慣性地收奪農村的資源,以其人力物力卻不能從富裕的市鎮汲取財富,以應付內亂(流寇)與外患(遼東與北邊的防禦)!
歐洲整體經濟的擴張,必須有相當配合的條件,方足以持續其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