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部分(1 / 4)

小說:超級警監 作者:著涼

強…奸。一個自治區的8名十幾歲社會閒散青年無事生非,酒後滋事。殘忍殺死27名無辜者,其中包括75歲的老人和2歲的幼兒,並有多名女青年被強…奸、輪…奸……

社會混亂,老百姓恐慌,好人怕壞人,很多地方的女工晚上都不敢上班。

夏莫青能想象到石曉國當時有多麼囂張,若有所思地問:“齊科長,像他這樣的人,應該躲不過83年嚴打吧?”

“抓了!”

齊兆友磕了磕菸灰。確認道:“石甸鎮抓的第一個就是他,本來肯定會從嚴查辦的,他母親拿著他父親的軍功章,跑到縣裡尋死覓活。縣領導考慮到他父親立過功,在石甸鎮很有威信,並且就他這根獨苗,於是給公安局打了個招呼,勞教一年,比他那些同夥判得還輕。很快就放出來了。

嚴打聲勢那麼大,許多沒他惡劣的都被重判,可能心有餘悸,出來之後老實了很多。在當地人的記憶中。他沒再去騷擾鎮絲綢廠的女工,更沒有再跟什麼人動手,幹了幾天農活。嫌累幹不下去,就出去打工。期間好像回來過一次。之後再也沒見過,連他母親去世都沒有回去。”

韓均低聲問道:“知道是去哪兒打工嗎?”

“他滿嘴跑火車。沒句真話。跟他說去sh,跟你說去gz,連他姐姐都搞不清楚,根本無法查實。”

夏莫青沉吟道:“許凡海開始嚴打後才去的石甸鎮,做得又是小五金生意,跟他應該沒什麼交集,這件事有點怪,或許真是巧合。”

“是啊,我也感覺許凡海作案的可能性不大,一是他們沒什麼過節,二是就算有也不可能跑到幾百公里外的陳江殺人,並且兩個人一起去。同時這裡面又有幾個疑點,讓我們不得不懷疑,不得不開棺驗屍查一查。”

韓平不動聲色地問:“什麼疑點?”

齊兆友掐滅菸頭,抽絲剝繭地分析道:“首先,從陳江區,也就是當時陳江縣公安局的案卷材料上看,石曉國和許凡海年輕時的樣子,符合被害人和嫌疑人的體貌特徵;其次,許凡海在供銷社工作多年,知道出去辦事需要介紹信。而當時他已被單位開除了,沒人給他開,完全有可能偽造一份。

再就是我們調查發現,陳江區當時有一個很大的木材交易市場,從西江省順流而下的木材在那兒中轉,或銷往江南,或銷往江北,或銷往sh。許凡海當時正在做木材生意,不可能不知道,並且很可能去過。”

韓均感覺被害人是石曉國的可能性非常高,許凡海的嫌疑也非常大,但這個案子時間過去太久,很多事實無法查證。

並且許凡海見過大世面,有錢有身份有地位,沒海東縣強…姦殺人的焦春祿那麼好唬。就算被害人真是他殺的,憑一枚指紋很難將其定罪,畢竟公安部門無法確定那枚指紋是什麼時候留在陳江縣站前旅舍的。

濱安縣沒有案件管轄權,不會辦這個案子。

東州市公安局陳江分局有案件管轄權,卻不一定敢辦這個案子。嫌疑人有的是錢,又是縣政協委員,搞不到沒把嫌疑人送上法庭,自己倒先被嫌疑人親屬告上法庭了。

人命關天,不能不管。

韓均權衡了一番,面無表情地說:“老齊,這個案子我感覺沒必要跟他繞圈子,dna比對結果證實失蹤29年的石曉國就是被害人之後,立即直接提訊嫌疑人,先就地測謊。

如測謊結果顯示其確有嫌疑,立即將其刑事拘留,然後押解到省看守所請經驗最豐富的預審專家審訊。一個月時間,如能突破其心理防線,就移交給陳江分局;如果拒不交代,那就放人。”

“處長!”

“夏主任,我知道你擔心什麼,可一個活生生的人不能就這麼死得不明不白。我們沒有足夠證據把他送上法庭,但我們可以讓更多人知道真相。同時讓他知道警察一直盯著他,讓他寢食難安,讓他為他的行為付出代價。”

齊兆友憂心忡忡地問:“他要是告我們呢?”

“奉陪到底。只要我們按程式辦,只要我們沒有刑訊逼供。他能告贏嗎?至於社會輿論,我想他沒那麼傻。因為他鬧得越兇,知道的人越多。政治部宣傳處的那些人就是幹這個的。相信他們能把壞事變成好事,能把這個案子變成中國法制進步的一個經典案例。”

夏莫青反應過來,喃喃地說:“29年的陳年舊案我們仍在追查,可以證明我們公安機關命案必破的決心。他交代最好,不交代可以證明我們公安機關嚴格按照法律辦案,明知道他是兇手,最後卻只能放人,可以說是法律的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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