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這篇文章做得很典雅,說得也很委婉,一則表示三千年來衣冠未改,不是有意反抗新朝;再則陳明先遵功令,再請示應否蓄髮?只是“以復先世衣冠”這句話,措詞正好觸犯忌諱,因此,孔文訁票碰了個大釘子,得旨:“剃髮嚴旨,違者無赦。孔文訁票奏求蓄髮,已犯不赦之條。姑念聖裔免死。況孔子對之時者,似此違制,有抬伊祖時中之道,著革職永不敘用。”
這是孔文訁票沾了孔門後裔的光。在東南一帶,明末因受東林的激勵,對先朝的忠忱,非出太監和闊黨的那些地方可比;因而為了三千煩惱絲而驕首受誅者,時有所聞。
孫之獬就是閹黨。所謂閹黨,意思是指明末權勢熏天的太監魏忠賢的走狗爪牙。閹黨專與大半為正人君子的東林黨作對,有一部“三朝要典”是閹黨大頭目,後來亦降了清朝的馮銓所纂;這部書等於閹黨捕治東林的黑名單。崇禎即位,魏忠賢伏法;這部“三朝要典”當然要毀掉;而孫之獬不識風色,竟跑到內閣痛哭力爭,要求儲存,因而也入了“逆案”——專為處理閹黨的一案;結果落了個革職回籍的處分。
明臣投降清朝的很多,孫之獬官不過翰林院侍講,應該是個無人注意的小角色;亦不會有人跟他過不去;但就因為他出賣中國衣冠以求榮的無恥行為,引出了限十日剃髮的嚴旨,以致於“留髮不留頭”者不知凡幾,所以血性男兒恨不得寢其皮、食其肉。他是做“聊齋志異”的蒲松齡的同鄉;順治四年謝遷起義反清,攻破淄川,孫之獬一門被禍,婦女皆受凌辱,連未成年的孫女都不免。真所謂“怨毒之於人甚矣哉!”孫之獬等於與所有的漢族為敵;無怪乎受報如此之酷。
由於嚴旨限十日剃完,而要剃的又是滿洲式樣,同時在明朝亦可能根本沒有剃頭匠這個行當、所以“留頭不留髮”這個差使,便由旗丁充任。
在京裡,剃頭棚子相沿算是“官差”;剃頭名為“做活”;剃頭錢名為“活錢”,都還遺留著“留頭不留髮,留髮不留頭”這段慘痛史實的痕跡。每一個剃頭棚子,當然都有官兵在“伺候”;路人被迫削髮。如若不從,捉到官里正法,所以剃頭棚子本身並無可怕之處:但剃頭擔就大為不同了。
地方官為了遵行功令,必須在十日以內剃完;而鄉下人終年難得進一趟城,同時也不可能為了剃頭,專程進城。更何況本心不願,為了留髮又要留頭,杜門不出,或者逃入深山;這樣,就必須“移樽就教”,主動“喚頭”來剃。
京裡的剃頭擔,招攬顧客用兩種不同的東西,在城裡用小木梆;鄉下用一把形如鑷子的鐵器,其名為“喚頭”;捏在手上一開一闔,發出“嗆、嗆”的聲音,就叫“打喚頭”。
至於剃頭擔子,一共分為兩部分,前面是一個紅漆圓籠,當中置一隻小炭爐,上坐一挑子水,回籠旁邊掛一隻臉盆,專為洗頭之用,這不足為奇。奇的是豎一枝旗杆,且有習鬥;這枝旗杆的形式,與衙門前面所豎的完全相同;只是具體而微而已。
後面一部分是一隻長約兩尺許,寬一尺的小紅櫃,櫃中藏剃頭用具。這是顧客的座位,但在最初,卻是剃頭的人座位;被剃者是沒有得坐的。
因為當初並無剃頭匠的名稱,這些旗下為人剃頭,乃是奉行法令,據說官封“待詔”之職;翰林院有“待詔”,是從九品的小官,專掌文字抄繕,與旗丁剃頭這個職務,風馬牛不相及,何以有此離奇的誤會,已不可考。
不過當時旗丁“奉旨剃頭”,頗為威風,確是事實。大致每到一處,用“喚頭”將一村一鄉的男了都喚了來,由旗丁逐一驗看,已剃者自然無事退去;未剃者集合待命。一然後“待詔”手執剃刀,大馬金刀地坐在小紅櫃上。而被剃者則須跪在他面前,俯首受剃:倘或抗命不剃,立刻為隨護的兵丁抓住,就地正法,懸首示眾——人頭就掛在剃頭擔子前面那支具體而微的旗杆上。
這就是所謂“留髮不留頭”;但亦有人寧死不屈,特別是明朝的遺民志士。採取兩種方法避免受辱,一種是歸隱,入山唯恐不深;一種是乾脆做和尚,等你來剃不如我自己剃。相傳旗丁“喚頭”不至,大肆搜尋,有所謂“三不追”,其一就是寺廟;就因為既逃入寺廟,不落髮則終究不能露面,無須再追。
剃髮是清初漢人痛心疾首之事,也是漢人受異族壓迫的開頭;同時也因為清初的旗下蠻橫暴虐,跟糧船上的水手、縴夫,時有毆鬥,因而成為清幫的公敵,自然摒諸門外。但到潘祖組織糧船成幫時,“奉旨剃頭”的苛政早已過去幾十年了;而剃頭亦已成為行業,都由漢人充任,最大的變化是:被剃的由跪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