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這位巨星卻拒絕配合,對事情進行了冷處理,在任何場合都不回答與此事相關的問題。
由此引發了眾多媒體和民眾的不滿,甚至有記者振振有詞地指責這位巨星沒有娛樂精神,沒有為公眾服務的意識。
這套可笑的說辭竟然獲得了很多人的讚許,更多的媒體站出來討伐這位巨星的冷淡態度,最終這位巨星屈服了,乖乖地配合媒體進行宣傳,滿足了民眾們的窺私慾。
報告裡舉了這個例子來給甯越做講解,看得甯越目瞪口呆。
說到底感情的事兒是個人的*,哪有媒體逼著人傳緋聞的?娛樂圈還真是千奇百怪,什麼樣兒的事兒都有。
此外報告裡還列舉了另一些例項,以說明娛樂圈內的“民意”有多麼可怕。
顯然,媒體們就是想利用這一點,攜“民意”來壓迫他甯越去妥協。
這跟甯越想得完全不一樣,一點兒沒有兒戲的成分。
簡單來講,甯越配合了,那對他自己和《非誠勿擾》的曝光率都有幫助,畢竟這件事兒已經鬧得不小了。
如果甯越不配合,那麼就有可能惹來媒體們和關注這件事兒的民眾們的不滿,從來影響到甯越本人和《非誠勿擾》的前景。
人家一大幫人關注了那麼久,你身為主角卻不配合,豈有此理?
這就是娛樂圈的道理,真的事情可能被掩蓋掉,假的事情關注的人多了也就成了真事兒。
這就是公關部將這份資料列為中度危險級別的原因,因為處理不好的話有可能影響到甯越本人和《非誠勿擾》的前景。
報告的最後也詳細列出了合理的處理方式,委婉地勸慰甯越在這件事兒上稍微配合一下。(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