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不是這樣的。”老鍾騰地從地上爬了起來,憤怒地捏著拳頭瞪著甯越。
甯越依舊冷笑:“我說的不對嗎?那你生什麼氣?你在怕什麼?你都這麼大年紀了,還能活幾年,你有沒有想過,你家裡有多擔心你嗎?你是玩音樂的啊,你是藝術家啊,都這步田地了你還驕傲地自稱是歌手。你是有多怕別人同情你啊,我的大歌手?”
老鍾氣得臉漲的通紅,渾身發抖,好一會兒,還是頹然地坐到了地上,低下頭一聲不吭。
甯越卻還是沒有放過他:“也許你覺得自己很倒黴,有那麼輝煌的過去,卻淪落到現在這步田地,你的歌,很專業,看得出,這麼多年你一直還保養著嗓子,你是不甘心吧。可是你想想你現在多大了,五十多?六十?你的人生還有幾個十年可供你揮霍,你還有手,可以靠它們吃飯,你還有腳,可以靠它們走回家。”
老鍾深深地看了甯越一眼:“為什麼和我這個廢人說那麼多話?”
甯越翻了個白眼:“我樂意。”
老鍾站了起來拿起他身後的爛箱子,翻了翻,翻出一個破鐵盒,掏出一小疊破破爛爛的紙幣,猶豫了一下,又拿出一件不知從哪兒弄來的破大衣,然後向旁邊一個高大魁梧的流浪漢走了過去。
離得比較遠,甯越不知道他們在說什麼,老鍾和那個大漢好像起了些爭執,大漢不斷地搖頭,後來好像生氣了還推了老鍾一下,看得甯越一陣擔心,生怕他們打起來。
還好最後兩人像是達成了一致,老鍾用那疊紙幣和破大衣換來了一個小音箱。還有個話筒。
老鍾衝著甯越笑笑:“這是租的。”
然後他也不理會甯越,自顧自地出了地下通道。
甯越下意識地跟著他,隱隱猜到了他想幹什麼。
老鍾拿著音箱來到大街上。不出所料地開始唱歌乞討。
不得不說他的確是有一手的,不一會。老鍾就有了不少的收入。
又過了一會,在眾人詫異的目光下,老鍾收攤了。
靜靜呆在一旁的甯越問他:“生意很好啊,怎麼不唱了?”
老鍾淡淡地回答:“錢夠了。”
然後老鍾帶著甯越去了附近的一家商場,買了一些吃的,玩具,甯越想搶著付賬,被老鍾攔住了:“我有個孫女。這是我這個當爺爺的買給她的。”
聽了這話,甯越也就沒再堅持。
老鍾和甯越打了個車,來到了一個小區的門口。
這個小區一看就年代久遠了,還是上個世紀九十年代的建築風格,就連小區的大門,也充滿了鏽跡。
老鍾彷彿是演練了無數遍一樣,輕車熟路地走到了一間房子面前,到了門前卻頓了下來,猶豫了一陣,才開始敲門。
甯越沒有跟上前。只是遠遠地看著。
門開了,出來了一個白人老婦。她上下打量了老鍾一下,然後淚花就湧出了眼眶。
“哦。上帝啊。哦,上帝啊。”老婦反覆的說著這一句
甯越鬆了一口氣,其實他心裡未嘗不擔心老鐘的家人認不出他來,畢竟那麼多年了,而且老鍾還是一副近乎乞丐的打扮。
還好最後的結局是這樣的,甯越沒有再看下去,靜靜地離開了。
經過老鍾這件事一攪合,甯越原本有些躁動的心平靜了下來。
他心裡的一些疑問,有了答案。
這世界上的很多事情。根本就沒有對錯。老鐘有錯嗎?他對不起家人,卻對得起他的夢想。這麼多年,甚至他都淪為流浪漢了。都從未想到過靠唱歌為生,這是他僅剩的驕傲。
他為他的夢想付出了青春,付出了情感,付出了尊嚴,可是最後還是親情壓倒了一切,那麼多年不肯為五斗米折腰的他,最後卻毫不猶豫地去唱歌乞討,因為他要為自己的孫女買禮物,這個錢,他得自己掙。
其實,老鍾圓滑,事故,固執,驕傲,身上一大堆毛病,可是這不妨礙夢想在他身上閃耀的光輝。
在甯越的心裡,一直覺得,一切的藝術,最終都是為人的情感服務的,每個人都是複雜的,因為社會很複雜,因為命運很複雜,人也只能跟著複雜。
我們有時卑微,有時偉大,有時正義,有時邪惡,每個人都有無數面,但是無論哪一種感情,你把它發揮到極致,再放到藝術作品當中,那就能打動人心。
老鍾唱了一輩子歌,這次在大街上唱的時候,肯定不是發揮最好的時候,沒有好的舞臺,好的音響,好的觀眾,只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