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部分(3 / 4)

小說:密捕首富 作者:敏兒不覺

自己想說什麼,想論什麼,有心思,有話題,卻沒有心情,一切亂亂的,一切雜雜的,很多人和很多事,卻在我腦海中閃進閃出的,讓我不知如何是好。但我清楚,這是在等待中的焦慮和心急,我真的不知如何將這種情況打發,更不知該如何將心情放靜,我真的好亂。

——節選自《薩仁高娃日記》

方仁華和九龍分局刑警大隊重案中隊的一名刑警一大早就把李光奮從香江市看守所提了出來,謝慶國此刻已經在專案組的審訊室裡等著他們了。

謝慶國等李光奮坐下後,觀察了他一會兒後說:“李光奮啊,你說讓我說你什麼好呢,你怎麼聰明人老辦糊塗事兒。本來你和許婷婷一起就這麼好好過日子多好啊,你說這許婷婷也快生了,你卻在關鍵的時候出了這事兒。難道你就不為許婷婷她們娘倆想想,難道你不想爭取個生的機會見見孩子?”

李光奮聽完謝慶國這番話,鼻子一酸眼淚刷地一下就流了出來。其實這些天他在看守所裡整天惦記的就是許婷婷,李光奮當時之所以主動和李光勤接了殺王國忠這個活兒,主要原因還是因為許婷婷當時已經懷孕了,不結婚也不行了。

李光奮當時心裡盤算著,結婚怎麼也得有個房子啊,自己知道沒啥別的本事,再說自己下崗之後也沒什麼正當職業。如果把殺王國忠這活兒幹得利索點兒,估摸著警察也破不了案,如果是那樣的話,自己就先買個二手房和許婷婷先把婚結了,餘下的錢和哥哥李光勤一起再開個飯店,倒騰點二手車啥的。這樣自己和哥哥這兩家人就能湊合著過日子了。

謝慶國、方仁華看李光奮哭得挺傷心,也就沒有打斷他。直到李光奮好不容易才停止住哭聲,謝慶國點了一棵煙走過去遞給李光奮,李光奮感激地望著謝慶國和方仁華說:“我說了就能見見許婷婷?我說了就能不死?”

謝慶國說:“你說不說那是你的事兒。但是,我不能騙你,有兩件事兒我必須和你說清楚:第一,我答應你見許婷婷一面,不是說你說了就能見,不說就不能見。咱這不是自由市場,咱倆不是在做買賣,我抓你也好審你也好,那是我的工作。我答應讓你見許婷婷一面,是因為在我權力範圍之內,我能夠辦得到;第二,關於你說了是不是能不死的問題,那首先要看王振忠是不是你殺的!如果是你殺的,你的認罪態度如果好的話,法官在量刑的時候一定會有所考慮,如果你要是還能檢舉揭發出其他人的犯罪線索的話,只要落實了,法院都會給予充分的考慮!單純地讓我回答你,你說了能不能不死,我現在沒法回答你,因為那不在我權力範圍之內,我決定不了的事兒我不能騙你!可是,只要你說了,保證能把你的認罪態度詳細記錄在案,如實地呈報給檢察院和法院!至於你說不說,你自己看著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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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節:第九章 這回首富真的害怕了!(5)

謝慶國這番話說得非常誠懇,李光奮聽完之後對謝慶國他們增加了不少信任感。正在李光奮猶豫的時候,方仁華說:“我希望咱們今天能早點結束,因為許婷婷現在就在我辦公室等著你。我也答應她在我們談完了案子之後,安排你和她見個面。”

“當初我們是想殺王國忠,可沒想到認錯人了,把他雙胞胎的弟弟王振忠給殺了!”聽說許婷婷就在離自己不遠的地方,而且一會兒自己就能夠見到她,這一次李光奮沒有再猶豫,就把第一次怎麼砍的王國忠,以及第二次是如何槍殺王振忠的細節講了出來。

謝慶國在李光奮交代的過程中也察覺到,李光奮是個重情義的人。他在交代的時候故意把事情都攬在自己身上,有意為他哥哥李光勤開脫。謝慶國當時並沒有直接拆穿他,而是把問題的焦點集中在關鍵性的幾個證據上。謝慶國問道:“你第一次砍王國忠的那把刀是從哪兒弄的?現在這把刀在哪兒?”

“我在舊貨市場買了一把刀,沒事就揣著這把刀到王國忠家堵他,堵了一個多月。砍他的那天大概是2006年11月15日,晚上大概6點左右,當時天氣挺冷,天剛擦黑。我正好看見王國忠從他家的小區出來,我從後面跟上,在東方小學北側的馬路上,當時王國忠拿手機打電話,我跑過去照他後背就紮了一刀。他轉身就和我廝打,我拿刀就亂扎,扎幾刀不知道,抽空我就跑了。跑出來路過一個工地,把刀扔在工地上了,然後我就跑回家了。”

在王振忠遭槍殺案中,槍是一個最關鍵的證據,謝慶國不希望這個證據有什麼問題,於是問道:“你把槍的外觀和來源再仔細地說一下!”

“槍是棕色木柄,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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