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5部分(2 / 4)

孩子看病的兒科大夫。一旦有什麼線索,馬上彙報道秦泰這裡來,嚴禁任何人私下有所行動。

知縣不但一一答應,而且和縣丞一起記錄下來,複述給秦泰聽。得到秦泰的確定之後,知縣和縣丞馬上分頭行動。縣丞在縣衙召集大家,分頭下去走訪受害人家屬,儘快蒐集失蹤孩子的情況和詳細經過。捕頭帶人調查外來人口,秘密調查大批食物和日用品的進入,同時開始監視每一個出診的大夫,特別是婦科和兒科的大夫。在當時大夫開醫館很常見,但是一般的大夫只看外傷和風寒等小毛病,給婦科看病的大夫有時候也給孩子看病,所以也要監視看婦科病的大夫。

聯絡外縣,給秦泰一個合理合法的身份辦案,這需要上級也就是順天府知府的同意。所以知縣要連夜趕去親自辦理,特別是秦泰說的幾項事情都很重要。不光大興縣要查,其他的地方也要這麼做。知縣沒有權力命令其他縣衙也這麼做,只好請知府出面下令,要求這些地方也這麼查。只有齊頭並進,才能儘快查到線索,找到孩子抓住兇手。不然時間一久不但更加不容易查,而且對方極有可能殺害或者轉移孩子。《大明律法》中規定,任何地方官員要珍愛子民,治下子民無辜被害必須抓獲元兇,安撫受害者。命案不破或者怠慢的話,官員輕者被申斥重者被降職。無辜子民命喪五人以下,地方官員本年度考核為差;命喪十人之下五人之上,該地方官員就地免職;無辜子民命喪十人之上,該地方官員免職入獄;情節嚴重者,該地方官員立即收監,等待秋決。所以大家都擔心發生命案,出了事情不是瞞著不報,就是草草了事。這件案子已經蓋不住了,所以大家只好盡力去破案,期望孩子不要大批死亡,不然的話他們有再多的腦袋也不夠朝廷砍。

還好大興縣裡順天府不遠,再加上知縣想急著找人分擔後果,所以知縣馬上趕到了順天府。順天府知府其實也很頭疼,不但吃不下飯而且睡不著。他擔心的事情有三件,其實都是一個問題引起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到底有多少孩子真的失蹤了?下面的衙門靠不住,有時候會誇大也有時候會瞞報,他需要知道比較準確的數字。第二,這個秦泰真的這麼神嗎?他真的能夠破案嗎?要是破不了案子的話,這個黑鍋誰來背?第三,張居正的態度是什麼?是真心關心孩子們的安全?還是想利用這個理由針對他或者他的後臺?要是為了孩子的話,孩子營救回來了就可以將功抵過了。要是不是為了孩子,有其他的想法的話,張居正依然可以利用這件事情對付自己,到時候自己怎麼辦才好?

知縣幾乎是衝進知府的房間,在知府責怪的眼神下,一口氣把要說的話說了出來。等知縣說完之後,知縣是累倒在地,知府卻是聽得目瞪口呆。知府知道這個知縣不敢對自己說謊,更不敢拿這種事情嚇唬自己,但是他還是被知縣說的話嚇得差點大小便失禁。沒想到秦泰背後有這麼多的人,隆慶皇帝、李貴妃、高拱、張居正、孟衝、馮保、譚綸,這些人都是大家仰視的人,沒想到都和秦泰有關係。知府比知縣想得深,難道張居正等人早就盯上了順天府?可是知府的後臺是禮部的一個侍郎,他不是孟衝的人嗎?難道這裡面有大文章?知府馬上清醒過來,不管怎麼樣,今時今地這種情況下,秦泰夫妻絕對不能得罪。秦泰反正是來幫自己破案的,凡是秦泰要什麼需要幹什麼,大家一定要全力支援。

知府不管一邊知縣是不是已經恢復,馬上坐到自己的書桌前,寫下了一張又一張的命令。第一張命令是順天府下屬的四個縣立刻上報真實的孩子失蹤數字。第二張命令是順天府以及下屬的各縣衙權力尋找失蹤孩子。辦案過程中一切聽從總指揮秦泰的號令。第三張命令是任命秦泰為順天府特別師爺,全權處理孩子失蹤案。第四張命令是暗中調查治下大宗貨物進出,以及秘密監視大夫出診。第五張命令是將所有關於孩子失蹤案的資料全部送往大興縣,大興縣縣衙暫時作為孩子失蹤案的指揮中心,專門處理這類案子。第六張命令是給下面的幾個縣的知縣的,要他們全力配合秦泰,不得怠慢或者陽奉陰違。凡是秦泰要的人手還是財物,大家都要積極配合。事後一切開支和費用,將由順天府統一核銷。

知縣拿到了知府的命令,總算鬆了一口氣。但是知縣來不及休息,就被知府趕出了順天府,要他連夜趕回大興縣縣衙。為了保護知縣的安全,為了儘快破案,更為了秦泰夫妻的安全,知府派順天府的捕快和一部分書吏和知縣一起回去,這些人直接聽從秦泰的安排。

等大興縣知縣離開了,這個順天府知府才鬆了氣,幾乎是癱在了自己的座位上。他真的很辛苦,還好有一點急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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