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部分(3 / 4)

|西,第六天必須到衙門辦理好交接,不然的話就要從重處理。譚綸不敢也沒有本錢和徐階作對,只好帶著親信趕往目的地。路上要不是遇上秦泰的話,真的是有苦都沒地方說。

由於譚綸是赴任的官員,一路上的驛站不敢怠慢,所以不但有住的地方,而且供應趕路用的車馬。這樣一來秦泰和仇小球也沾光了,不用擔心食宿和交通用具。一路上秦泰把自己知道的山|西老家事情一一地告訴譚綸,希望幫得上譚綸。譚綸也希望秦泰能到大|同來幫他的忙,可是譚綸和秦泰都知道,這是不可能的事情。秦泰是一個被勒令在家等朝廷發落的官員,再說秦泰和譚綸一樣,都是徐階的眼中釘、肉中刺,徐階絕對不會讓他們聯手的。一旦秦泰出現在大|同,就算不是名正言順的幫助譚綸,也會導致秦泰和譚綸再一次受到徐階的迫害。到時候不但秦泰和譚綸有危險,就連隆慶皇帝也愛莫能助了。所以秦泰和譚綸只能暗中書信聯絡,絕對不能公開來往。

因為譚綸是要去山|西大|同赴任的高階官員,所以驛站把關於山|西一代的搪報給譚綸翻閱。所謂的“搪報”其實就是現在的“紅標頭檔案”。除了一些專門發給某個人的“特旨”之外,凡是朝廷明發的“聖旨”、“鈞令”都會以“搪報”的形勢在各地的驛站留檔,供官員隨時查閱。“聖旨”是皇帝或者司禮監代皇帝下達的命令,這是最高指令,任何人不得違抗和阻撓。“鈞令”是朝廷內閣下達的命令,雖然也經過皇帝或者司禮監的同意,但是因為是內閣下達的,所以威信不如“聖旨”。“搪報”是以一站一站的方式傳達的,每一站在收到“搪報”的同時,一邊抄錄一邊往下一站傳送。驛站的官員地位不高,但是不受當地官員的限制,所存放的“搪報”更是不允許隨便查閱的。譚綸不但是大|同知府,而且還是山|西佈政副使,所以有權利查閱山|西全省的“搪報”。驛站的長官叫驛丞,雖然只是正八品的小官,但是權力不小。雖然當時各地的驛丞還沒有完全隸屬於錦衣衛,但是大家都知道驛站其實是錦衣衛控制和經營的。

譚綸在翻看“搪報”的時候,發現了一個重要資訊。這個資訊和譚綸無關,也地方政務也沒有直接的關係,但是和秦泰本人有很大的關係。原刑部主事賈百順受到朝廷的褒獎,升為從四品官員。賈百順自己請求來山|西當按察使,朝廷不但允許了而且已經下達了“鈞令”。譚綸好像聽秦泰提起過賈百順,所以馬上把這個訊息告訴給秦泰。

第二回 黃婆奼女二

當譚綸把這個訊息告訴秦泰的時候,秦泰整個人傻了。他沒想到賈百順回來山|西,而且出任一省的刑獄長官按察使。雖然譚綸和賈百順同樣是四品官員,而且譚綸是正四品,但是譚綸不能和賈百順相提並論。理由很簡單,第一大明朝的官員是“重職不重品”,也就是說一個官員的重要與否取決於他的職務而不是品級。一個同樣是三品官兩個職務,一個是一省巡撫,一個是國子監祭酒。兩個人的地位和權力就有天淵之別。一個掌握一省軍民生殺予奪的權力,一個只有在國子監教書安排科目的資格。譚綸是知府,雖然兼任佈政副使,但是主要責任還是負責大|同的地方治安。賈百順是山|西一省的治安最高官員,掌管刑事和監獄管理,是一個有權有兵的重要職務。兩人遇上的話,譚綸必須給賈百順讓路,這是官場的規矩。連路都要想讓,譚綸怎麼能和賈百順事事頂著幹呢?第二,譚綸是一個被貶的官員,大家都不看好他。賈百順卻是一個被朝廷命令褒獎的官員,再說朝廷有人做靠山。所以不管是誰都會偏向於賈百順,不會看好譚綸。第三,賈百順是徐階的表弟,又是徐階的親信助手。徐階不會讓賈百順孤身奮戰的,當然會指派得力干將幫助賈百順。譚綸幾乎是孤身上任,只有幾個親信在身邊,怎麼和賈百順他們對抗?第四,譚綸作為一個知府,手裡最多隻能有一百來個手下,也就是衙門的衙役。就算全部聽譚綸的也不過一百來人而已,其中還有一些不聽譚綸指揮的“硬骨頭”。可是按察使衙門按規定就有五百人左右的常規軍,這是朝廷明文規定留在地方按察使衙門的軍隊。除了這些常備軍之外,按察使衙門還有三百多的衙役,平時查案、抓人,有事的時候就是後備部隊。從人手上說,譚綸也不是賈百順的對手。

秦泰雖然知道譚綸不是賈百順的對手,但是他還是把他知道的賈百順的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訴譚綸。秦泰的目的不是要譚綸去對付賈百順,而是要譚綸提防著賈百順這個人。秦泰對賈百順的評價是無能、酷吏、心狠手辣、貪財,還有目光短淺。賈百順是內閣首輔徐階的遠房表弟,從小就是一個不好好用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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