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一邊對他們呵斥的同時,答應他們再衝一次。要是在無功而返的話,大家一起有次序地撤退。
這次最慘烈的一次攻防,倭寇也不想這麼無功而返,有損自己的信心和威望。李立們更是不能輸,輸了的話他們的實力就會暴露,這樣一來他們只有任人宰割的份了。到時候不但任務完不成,就連自己的性命也活不成了。
雙方已經殺紅了眼,李立利用這機會衝過來最危險的路段。剩下來的就是盡力抵抗倭寇的進攻,堅持到里正他們趕過來。更希望那個村民能說服村裡的大家,出來幫李立他們共同對付敵人。
一個倭寇手舉著倭刀,大叫一聲,首先衝了過來。展小小看了秦泰一眼,也再一次拔出軟劍,向這個極為囂張的倭寇衝過去。倭寇想殺了這個已經震懾所有倭寇的小明兵,展小小想殺了這個帶頭的倭寇再一次立威。
展小小三劍將這個倭寇砍死在面前,但是她自己知道,她也受傷了。
由於展小小不要命的帶動下,明軍已經到了村口的小樹林邊。
秦泰對李立說:“李隊長,現在我們快到樹林了。我們不能再這樣了。不如放開大家。盡力衝到樹林下。有樹林作為掩護,我們能夠抵擋住這些倭寇。”
李立也是這麼想的,就大聲說:“兄弟們,我們已經快到樹林了。我們衝過去,不是為了殺敵。而是為了儘快佔領樹林,依託樹林掩護自己的同時再想辦法殺敵。兄弟們,為了我們明軍的名譽,大家衝啊。”
在李立的指揮下,所有的明軍一改剛才刺蝟型的行走速度,快速奔跑出去。
擋路的倭寇人數並不多,倭寇都是從四面八方包圍明軍,明軍正面的人數大大少於明軍。所以擋路的倭寇馬上被這群官兵打散了,打死了。
衝進樹林的大家,馬上發現裡面有一個受傷的中國人。這個中國人說自己是被倭寇給脅迫到這裡的。當時的明軍沒有精力管他,更沒有對他進行進一步的搜身。
當這個手上的男人準備暗殺秦泰的時候,他被一邊早就盯著的展小小給制服了。
秦泰和展小小早就知道這些倭寇中有一箇中國人,這個中國人就是逼死那個村民老婆的那個男人。他假裝受傷,就是希望騙過所有人刺殺明軍中的官員和指揮官。這種方法,他已經使用了好多回了,沒想到這次失敗了。
藉著李立帶人防守的機會,秦泰和展小小審問起這個男人。
開始這個男人骨頭很硬,什麼也不說。可是不久之後,他的態度變了。他變得很乖很聽話,對秦泰的問話可以說是知無不答。原來秦泰看見了他身上的“行墨”,知道他就是一個早就判了刑的犯人。秦泰威脅他,要是他不老實的話,將他帶回老家,當著鄉親的面說出他的罪行。這個男人知道家鄉的人是多麼痛恨倭寇和漢奸的。自己一定會被打死、做弄死。自己的家人更是會被自己還得活不下去。他不能害自己的家人,害得他們為自己死去。
所謂“行墨”是宋朝開始的一種刑罰,一些犯了重案的犯人,左臉頰上要刺下記號。犯了殺人案的犯人,臉上紋一個“弒”字,犯男女之間的事的犯人,臉上紋一個“穢”字,一些造反人的家屬,臉上紋一個“反”字。紋上了字後在發配。《水滸傳》裡的林沖、宋江等等,好多人都這樣。明朝的時候,雖然沒有命令廢除這一刑罰,但是大多數的地方已經不再這麼做。但是在沿海地區,還有一些偏遠的地方還是沿用這一刑罰。秦泰就利用這一點,敲開了這個男人的嘴巴。
男人叫路千,原來是福建人。從小失去了父母的管教,成為了地方上一個小混混。十四歲的時候,第一次嚐到了女人的滋味。路千就想著為自己找一個既美麗又有錢的女人。一次偶然的機會,知道了城裡新來一個大戶。這家人只有一個年紀不大的女兒,這女兒長得也很好看。路千就動了心,不但要女人更要這家人的錢財。
在路千的安排下,一場英雄救美,外加編好的身世,使路千認識了這家小姐。不久沒有什麼經驗的小姐,當然被路千騙到了手。在路千的計劃下,先和小姐發生關係,再提出求親。本來順理成章的事情,卻被一個同樣想得到這家人財產的同行識破了。路千成為了一個詐騙罪犯。
第十七回 會合七
當時官府判路千**和詐騙兩罪,杖四十,行墨,發配到南海終生不得回家。
在臨走的時候,路千才知道自己欺負過的小姐懷孕了。因為這件事,小姐還被趕出來家門。幾個原來和自己有點情誼的混混收留了她。
路千答應小姐,不久的將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