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山草青色,萬家燈火明。
時近黃昏,天色已晚,洛都卻顯得比白日的時候更加熱鬧非凡。
朱雀街上那熙熙攘攘的人群往來不絕,做買賣的商人吆喝個不停,便是那煙花場所裡的姐兒們也早已梳洗打扮、描眉抹唇完畢,正在除錯琴絃,準備展現出最好的自己……
懷中抱著肉滾滾的青毛狗崽子,楊文搖搖晃晃的走在這洛都城中最繁華的街道上,他身後僅跟著一個錢三多,其餘的侍衛都被他遣散了,畢竟身後跟著那麼多人,讓他做什麼都找不到樂趣兒,只有這樣的微服私訪似的感覺才足夠刺激。
輕聲的咳嗽了幾下,楊文蹙著眉頭抿了抿唇角兒,轉頭笑道:“出門在外有三年之久了,我見過蘇楊的瑰麗絢爛,也看過塞外的雪月風花,可真要比起來,還是洛都最為繁華,哪裡都比不得啊!難怪當年聖皇天后力排眾議,非要遷都於此!”。
錢三多收回自己鬼鬼祟祟的目光,陪笑道:“那當然啦!這裡自古就被文人士子奉為中興之地,長安五百年,洛都五百年,大漢王朝不就是那麼延續的?”。
楊文笑了笑,沒說話,轉身進了街邊的一個店鋪裡,這家牛肉店的店面在高樓廣廈林立的朱雀街上顯得很陳舊,可生意做得卻無比的熱鬧,很多人都已能夠吃到這家的牛肉為榮,可見這裡的牛肉是有多麼的美味。
據這家的掌櫃的吹噓說,家裡的滷水湯傳了三百年了,三百年裡從沒停過火,就算是一截木頭放進去滷製個三天拿出來,都是牛肉味兒的。
牛肉店裡只賣牛肉和自制的老酒,很是單調,但不缺乏客人來此,尤其是傍晚的時間,來往的人真叫絡繹不絕,以至於世子大人進了門後,竟是沒有坐的地方,不免心生不滿,喝道:“都給我滾!”。
聞聲,近百人的食客轉頭怒目而視,卻見眉目陰沉的少年人昂著頭站在門口一側,常來於此的人立馬就認出了這位洛都城最跋扈囂張的靠山王世子,二話不說,拔腿兒就跑;其餘人等一打聽,也紛紛唯恐避之不及,瞬間作鳥獸散,牛肉店瞬間變的清冷不堪。
掌櫃的哭喪個臉,想要說些什麼,卻又覺得得罪不起那位常來吃白食的靠山王世子,只好暗歎倒黴,嘀咕上一句:“天殺的啊!錢還沒給呢!”。
“切三斤牛肉,再來兩壺老酒!”,楊文找了個略顯乾淨的座位坐定,從懷裡掏出一沓銀票扔給掌櫃的,道“做人不能太小氣!”,端的是一派王侯貴族的闊綽氣。
根據多年的經驗,掌櫃的一搭眼兒便看出了那沓銀票足有三千兩,頓時喜笑顏開,手腳麻利的收拾座位,心中也是暗想:蒼天有眼!世子終於是轉了性子,不再吃霸王餐啦!
因為知道世子絕對不會把扔出去的東西撿回,掌櫃的甚至在上完牛肉、老酒後才收起那沓銀票,躲到櫃檯後偷偷的用食指沾著口水去點,一遍又一遍……
“坐!”。
楊文對錢三多伸了伸手後,見座位上只擺放了兩套餐具,吆喝道:“掌櫃的,再來一副碗筷!”。
明明是兩個人,卻非要三副碗筷,蓋因楊文懷裡的那隻肉滾滾的青毛狗崽子。這狗崽子牛氣的很,跟著楊文混的時間久了,吃要吃最好的,睡要睡最舒服的,所有的規格都向著楊文的標準看齊,要不然的話,它哪裡會氣兒吹的一般,從楊文撿來時一個巴掌大的小不點,長到現在這個球兒似的圓潤樣子?
桌子上的三斤牛肉分成三個盤兒,手藝精湛的庖廚將滷牛肉切得薄如蟬翼,還把肉片兒卷在一起,在盤子裡擺成花兒的形狀,紅中稍微帶些黑色的牛肉在燭火的映照下像是散發著光,紅寶石似的漂亮。鼻翼間那醇厚的芳香則是源自於那碟兒珍貴的透亮滷汁兒,也就是楊文來了,若是旁人,只怕一碟兒蒜泥便打發掉。
伸手夾了一片牛肉,沾些滷汁兒,放到嘴裡咀嚼,楊文點了點頭,表達自己的滿意之色,錢三多很有眼力的給倒了一小盅兒老酒。滋溜一口下去,牛肉的醇厚與清爽微辣的老酒交融在一起,兩個極端卻迸發出一種令人難以忘懷的味道,唇齒留香。
“好!好吃!”,楊文給那位還在偷偷數銀票的掌櫃豎起大拇指,轉過頭,親手夾一片牛肉沾上滷汁送到青毛狗崽子的盤裡,道:“來,你也嚐嚐!還有你,三多,該吃吃、該喝喝,別顧忌那麼多,三年沒見,你不會也學會矜持了吧?”。
錢三多嘻嘻的笑著,眨巴眨巴眼睛,很迷茫的反問道:“矜持是什麼?”。
楊文被逗得哈哈大笑,道:“夠無恥!”。
幾小盅兒酒下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