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部分(2 / 2)

小說:終極罪惡 作者:

昌死後,他的黑社會集團也土崩瓦解,他手下的歹徒紛紛落入法網,目前,他的資財還在深入追查中……

正義終於勝利了,可是我覺得,它來得太遲了,為勝利,我們付出的代價太大了:夏城人民付出了太多的苦難,我失去了家庭、妻子、兒子、失去了最親密的戰友,因此,我無法為勝利而歡呼。

更深遠的是,這起事件,改變了許多人的命運。小趙犧牲後。苗佳發誓終生不嫁,而且,她的性格也完全變了,從前那開朗快樂的姑娘不見了,一個復仇女神誕生了,她堅決要求到一線當了刑警,直接同犯罪分子鬥爭。

郝平最終和白冰結了婚,算是有情人終成眷屬,但白冰肩上受了槍傷,一支手臂據醫生說很難恢復如初,郝平正在設法為她治療;韓政委當上了公安局長;徐隊長當上了公安局的副局長,主管刑偵工作。而思敏現在已經在大學裡讀書,只是,她失去了父親,心靈留下難以磨滅的創傷。

對了,還應該交代一下我自己,現在,我已經調往夏城公安局,任刑警隊長……要問我為什麼這麼做,我也說不清楚,我已無法在原來的家鄉繼續生活下去,那裡的每一草一木都勾起我的痛苦,我更無法住在原來的屋子裡,因為那會使我想起妻子、兒子……當然,我調到夏城也有另一個原因,那就是,我已經和夏城結下了特殊的感情,我要同夏城人民一起,同一切惡勢力進行鬥爭。

然而,我無法擺脫噩夢的折磨。有人說,時間可以消磨一切創傷,可是,我真的能忘記過去的一切嗎?我能忘記那噩夢般的經歷,忘記我親愛的戰友小趙,忘記妻子和兒子嗎?或許,我把這個故事講出來,寫出來,有助於我擺脫或減輕心靈的折磨。

這就是我的遭遇,我的故事,想不到,我居然真的把它寫了出來,居然重新經歷了一次那場噩夢,居然能勇敢地正視自己的命運。或許,這是我新生活的開始。

然而,可以這樣寫嗎?我曾讀過我國作家寫的很多關於刑警的小說,似乎還沒有這樣寫的,我這樣寫,人們能接受嗎?能相信嗎?能理解嗎?

我不知寫出這個故事, 會產生什麼樣的反響,有些好心的朋友勸我不要講,怕引起誤解……怎麼說呢?我熱愛我們的國家,我希望她到處都充滿陽光; 我希望社會上多一點公正,我希望正義最終會勝利;我熱愛我們勤勞善良的人民,我不能容忍惡勢力欺壓他們,我憎恨一切黑暗醜惡的勢力……儘管我只是一個普通警察,我一個人的力量十分微小,可我時刻記著,在警察兩個字的前面,還有“人民”二字。我要同一切危害人民利益的犯罪鬥爭到底,只要一息尚存。

我的腿受了槍傷,現在還沒恢復,還拄著一根柺杖。不過別擔心,醫生說, 它能逐漸恢復。其實,即使不能恢復也不要緊,哪怕我再失去一條腿,我仍然不會改變自己的信念和選擇!

對了,現在,應該說我的家庭還在, 因為我還有一個女兒,她是誰讀者能夠猜到:她是小萌萌,也就是周春的女兒,小趙的女兒。我不會忘記小趙的囑託,我將盡自己的力量來保護她,努力使她生活得平安幸福,我和她的命運將永遠聯絡到一起。當然,她也給我的生活帶來了新的希望和生機,我們將相依為命,直到永遠……

說到這裡,還有一件事我應該交代一下,那就是我的兒子園園……因為金顯昌、金世龍和參與作案的歹徒都在激戰中被擊斃,因此沒人知道我兒子的下落……我猜,他可能已經被害,也可能被綁架後逃脫了,只是一直沒有他的確切訊息……請各位讀者注意,如果你們發現了他或與他相象的男孩子,請一定通知我……我……我仍然常常夢見他,感到他還活著……對不起,我怎麼又流淚了?!

好,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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