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不及峰,一躍而上,使者大駭。趙三以女妻
之。帝聞,召為護衛。時北院樞密使耶律乙辛以狡佞得幸,肆行兇暴。忽古伏於
橋下,伺其過,欲殺之。俄以暴雨壞橋,不果。後又欲殺於獵所,為親友所沮。
大康三年,復欲殺乙辛及蕭得裡特等,乙辛知而械繫之。考劾不服,流於邊。及
太子廢徙於上京,召忽古至,殺之。乾統初,追贈龍虎衛上將軍。
耶律石柳,字酬宛,六院部人。祖獨攧,南院大王。父安十,統軍副使。
石柳性剛直,有經世志。始為牌印郎君。大康初,為夷離畢郎君。時樞密使耶律
乙辛誣殺皇后,謀廢太子,斥忠賢,進奸黨,石柳惡其所為,乙辛覺之。太子既
廢,以石柳附太子,流鎮州。天祚即位,召為御史中丞。時方治乙辛黨,有司不
以為意。石柳上書曰:
臣前為奸臣所陷,斥竄邊郡。幸蒙召用,不敢隱默。恩賞明則賢者勸,刑罰
當則奸人沮。二者既舉,天下不勞而治。臣見耶律乙辛身出寒微,位居樞要,竊
權肆惡,不勝名狀。蔽先帝之明,誣陷順聖,構害忠讜,敗國罔上,自古所無。
賴廟社之休,陛下獲纂成業,積年之冤,一旦洗雪。正陛下英斷,克成孝道之秋。
如蕭得裡特實乙辛之黨,耶律合魯亦不為早辨,賴陛下之明,遂正其事。臣見陛
下多疑,故有司顧望,不切推問。乙辛在先帝朝,權寵無比。先帝若以順考為實,
則乙辛為功臣,陛下豈得立耶?先帝黜逐嬖後,詔陛下在左右,是亦悔前非也。
陛下詎可忘父讎不報,寬逆黨不誅?今靈骨未獲,而求之不切。《傳》曰,聖人
之德,無加於孝。昔唐德宗因亂失母,思慕悲傷,孝道益著。周公誅飛廉、惡來,
天下大悅。今逆黨未除,大冤不報,上無以慰順考之靈,下無以釋天下之憤。怨
氣上結,水旱為沴。臣願陛下下明詔,求順考之瘞所,盡收逆黨以正邦憲,快四
方忠義之心,昭國家賞罰之用,然後致治之道可得而舉矣。謹別錄順聖升遐及乙
辛等事,昧死以聞。
書奏不報,聞者莫不嘆惋。乾統中,遙授靜江軍節度使,卒。子馬哥,同中
書門下平章事。
論曰:《易》言“履霜,堅冰至”,謹始也。使道宗能從巖壽、撒剌之諫,
後何得而誣,太子何得而廢哉?速撒、撻不也以忠言見殺,國欲無亂,得乎?石
柳之書,亦幸出於乙辛即敗之後,獲行其說。有國家者,可不知人哉!
卷一百 列傳第三十
○耶律棠古 蕭得裡底 蕭酬斡 耶律章奴 耶律術者
耶律棠古,字蒲速宛,六院郎君葛剌之後。大康中,補本班郎君,累遷至大
將軍。性坦率,好別白黑,人有不善,必盡言無隱,時號“強棠古”。在朝數論
宰相得失,由是久不得調,後出為西北戍長。乾統三年,蕭得裡底為西北路招討
使,以後族慢侮僚吏。棠古不屈,乃罷之。棠古訟之朝,不省。天慶初,烏古敵
烈叛,召拜烏古部節度使。至部,諭降之。遂出私財及發富民積,以振其睏乏,
部民大悅,加鎮國上將軍。會蕭得裡底以都統率兵與金人戰敗績,棠古請以軍法
論。且曰:“臣雖老,願為國破敵。”不納。保大元年,乞致仕。明年,天祚出
奔,棠古謁於倒塌嶺,為上流涕,上慰止之,復拜烏古部節度使。及至部,敵烈
以五千人來攻,棠古率家奴擊破之,加太子太傅。年七十二卒。
蕭得裡底,字糺鄰,晉王孝先之孫。父撒缽,歷官使相。得裡底短而僂,
外謹內倨。大康中,補祗候郎君,稍遷興聖宮副使,兼同知中丞司事。大安中,
燕王妃生子,得裡底以妃叔故,歷寧遠軍節度使、長寧宮使。壽隆二年,監討達
裡得、拔思母二部,多俘而還,改同知南京留守事。乾統元年,為北面林牙、同
知北院樞密事,受詔與北院樞密使耶律阿思治乙辛餘黨。阿思納賄,多出其罪;
得裡底不能制,亦附會之。四年,知北院樞密事。夏王李乾順為宋所攻,遣使請
和解,詔得裡底與南院樞密使牛溫舒使宋平之。宋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