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4部分(1 / 4)

小說:魏書 作者:冷夏

淮,登瓜步山觀兵,騎士六十萬,列屯三千餘里,宋人兇懼,饋百牢焉。是年正月,盡舉淮南地,俘之以歸,所夷滅甚眾。六月,帝納宗愛之言,皇太子以強死。明年二月,愛殺帝於永安宮,左僕射蘭延等以建議不同見殺。愛立吳王餘為主,尋又賊之。薦災之驗也。間歲,宋太子邵坐蠱事洩,亦殺其君而僭立,邵弟武陵王駿以上流之師討平之。滅於翼軫之徵也。先是,七年八月,月犯熒惑;八月至十一月,又犯軒轅。是歲正月,太白經天。九月火犯太微。十月,宗愛等伏誅,高宗踐阼。至十一月,錄尚書元壽、尚書令長孫渴侯以爭權賜死,太尉黎、司徒弼又忤旨左遷。孛於屏相之應。出明年五月,太后崩。

高宗興安二年二月,有星孛於西方。佔曰“凡孛者,非常惡氣所生也,內不有大亂,外且有大兵”。至興光元年二月,有流星大如月,西行。佔曰“奔星所墜,其野有兵,光盛者事大”。先是,亦兆王杜元寶、建康王崇、濟南王麗、濮陽王閭文若、永昌王仁,相次謀反伏誅。是歲,宋南郡王義宣及魯爽、臧質以荊豫之師構逆,大將王玄謨等西討,盡夷之。或曰:彗加太微、翼、軫之餘禍也。《春秋》,星之大變,或災連三國之君,其流炎之所及,二十餘年而後弭,至是彗幹天庭,二太子首亂,三君為戮,侯王辜死者幾數十人。由此言之,皇天疾威之誡,不可不惕也。

太安元年六月辛酉,有星起河鼓,東流,有尾⻊亦,光明燭地。河鼓為履險之兵,負海之象也。昭盛為人君之事,星之所往,君且從之。間二歲,帝幸遼西,登碣石以臨滄海,復所過郡國一年,又尾跡之徵。是歲五月,火入鬥。鬥主形命之養。其後三吳荐饑,仍歲疾疫。

三年夏四月,熒惑犯太白。佔曰“是謂相鑠,不可舉事用兵,成師以出而禍其雄之象也”。明年,宋將殷孝祖侵魏南鄙,詔徵南將軍皮豹子擊之,宋軍大敗。或曰:金火合,主喪事。明年十月,金又犯哭星。十二月,徵東將軍、中山王託真薨。

三年十一月,熒惑犯房鉤鈐星。是謂強臣不御,王者憂之。至四年正月,月入太微,犯西蕃;三月,又犯五諸侯。佔曰“諸侯大臣有謀反伏誅者”。是月,太白犯房,月入南斗。皆宋分。佔曰“國有變,臣為亂。”十一月,長星出於奎,色白,蛇行,有尾跡,既滅,變為白雲。奎為徐方,又魯分也。佔曰“下有流血積骨”。明年,宋兗州刺史竟陵王誕據廣陵作亂,宋主親戎,自夏涉秋,無日不戰,及城陷,悉屠之。

四年八月,熒惑守畢,直徼垣之南。佔曰“歲饉”。至五年二月,又入東井。佔曰“旱兵飢疫,大臣當之”。六月,太白犯鉞。佔曰“兵起,更正朔”。是歲二月,司空伊馛薨。十二月,六鎮、雲中、高平、雍、秦飢旱。明年,改年為和平。至六月,諸將討吐谷渾什寅,遂絕河窮躡之,會軍大疫乃還。是歲三月,流星數萬西行。佔曰“小流星百數四同行者,庶人遷之象”。既而吐谷渾舉國西遁,大軍又隨躡之。

四年九月,月犯軒轅;十二月,犯氐;至五年正月,月掩軒轅,又掩氐東南星。皆后妃之府也。和平元年正月丁未,歲犯鬼。鬼為死喪,歲星,人君也,是為君有喪事。三月,月掩軒轅。四月戊戌,皇太后崩於壽安宮。《宋志》雲:人間宣言,人主帳箔不修,故謫見軒轅。又五年十一月,月犯左執法;明年十一月,又犯之。佔曰“大臣有憂”。和平二年,徵東將軍、河東王閭毗薨。十月,廣平王洛侯薨。

和平元年十月,有長星出於天倉,長丈餘。饉祥也。二年三月,熒惑入鬼。是謂稼牆不成。且曰萬人相食。其後定相阻飢,宥其田租。時三吳亦仍歲凶旱,死者十二三。先是,元年四月,太白犯東井。井、鬼皆秦分,雍州有兵亂,自元年六月,月犯心大星,三犯前後於房。心,宋分。時宋君虐其諸弟,後宮多喪,子女繼夭,哭泣之聲相再。是歲,詔諸將討雍州叛氐,大破之。宋雍州刺史、海陵王休茂亦稱兵作亂。間歲而宋主殂,嗣子淫昏,政刑紊焉。先是,元年十月,太白入氐。佔曰“兵起後宮,有白衣會”。三年五月,歲星犯上將。佔曰“上將憂之”。三年八月,月犯哭星。皆宋祥也。是歲,樂良王萬壽及徵東大將軍、常山王素並薨。

二年三月辛巳,有長星出天津,色赤,長匹餘,滅而復出,大小百數。天津,帝之都,船所以渡,神通四方,光大且眾,為人君之事。天象若曰:是將有千乘萬騎之舉,而絕逾大川矣。是月,發卒五千餘,通河西獵道。後年八月,帝校獵於河西,宋主亦大閱舟師,巡狩江右雲。

二年九月,太白犯南斗。鬥,吳分。佔曰“君死更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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