件事:
(1)破城後,“暴橫多殺人”。
(2)“人民夫婦不相保”,老婆被明軍搶走。
(3)這是經常做的事情,“自滁來,多虜人妻女,使民夫婦離散,軍無紀律”。
《明太祖實錄》這段引用的是《明本紀》,原文是——
初,城中殺伐甚眾,存者少。縱有存者,夫婦不相認。一日,暇,上馬臺前一小兒,但能言語,不知人情,上謂小兒曰:“汝父安在?”曰:“與官人餵馬。”“汝母安在?”曰:“官人處,有與父娣妹相呼。”上知不可。明日,會諸人,喻曰:“兵自滁陽來,人皆隻身,並無妻小。今城破,凡有所得婦人女子,惟無夫未嫁者許之,有夫婦人不許擅配。”期明日,闔城婦女男子盡行會衙門前。明日,依期而至。上令婦人入衙,以男子列門外街兩傍,令婦人相繼而出,下令曰:“果真夫婦,即便識從,非夫無妄為。”令既,婦女出,完聚者半之。
兩者的差別在哪裡?
《明太祖實錄》裡寫的是,朱元璋下令將所有搶來的女人放走。
《明本紀》寫的是,朱元璋下令有丈夫的女人放走,沒結婚的繼續留在軍營內。
另外一件事。
《明本紀》——
時諸軍飢餒久矣,一視糧食孳畜,盡意欲取,意在盈舟而歸。上視軍意不過圖財而已,此去再欲復渡,恐事難為,不能擄有江東。因是以刃斷群舟之纜,推入急流,須臾船漾漾而東下,諸軍恐之。有告上曰:“如此若何?”上謂諸軍曰:“前有州曰太平,子女玉帛,無所不有。若破此一州,從其所取,然後方放汝歸。”
這裡又講了幾件事。
(1)朱元璋的部隊缺糧食,一看到糧食牲畜就搶。
(2)朱元璋為激勵將士攻太平,公然宣傳城裡有女人、財貨可以搶,以激勵士氣。
這一時期老朱其實已經意識到部隊軍紀太差,跟土匪一樣,長期下去是不行的。但他無力解決,因為部隊成分複雜,有濠州義軍,有投降的元軍,有山賊土匪,有巢湖水匪等,大家都是爛人,老朱想約束軍紀,有可能會引起大夥反對。
這時期他想攻京口,擔心手下大肆燒殺搶掠。
“將欲發兵取京口,上不親行。恐帥首縱諸軍焚掠太甚,猶豫未決。”
(三)佔領金陵後
《皇明紀事錄》裡記載明軍北伐時東昌屠城——
“二月,攻東昌,堅拒數日。大軍四面登梯克之,遂屠戮,縱軍擄掠,焚其房舍而去。”
指揮官是常遇春。
朱亮祖的長槍軍南征方國珍。
老朱知道長槍軍是什麼貨色,軍紀爛到家了,出征之前特意囑咐:
“命參政朱亮祖帥浙江衢州、金華等衛馬步舟師討方國珍。上曰:“方國珍魚鹽負販,呰窳偷生,觀望從違,志懷首鼠。今出師討之,勢當必克,彼無長策,惟有泛海遁耳。三州之民疲睏已甚,城下之日,毋殺一人。”於是亮祖頓首受命而行。”——《明太祖實錄》
老朱擔心這支軍紀很差的部隊犯老毛病,於是叮囑他們不得屠城。
結果呢?
萬曆年間《溫州府志》記載:
至正二十七年十月二十六日,申時溫州投降,夜中軍士燃燈檢刮,至三鼓(凌晨)放敢撲救,二十七日城市損壞大半,凡五日,兵才安。
這就是傳說中的五日不封刀,屠溫州。
元末陶宗儀家就有三位婦女不願受辱自盡。
元末文人劉崧也有詩——
往年兵入台州府,劫掠州人盡荼苦。陶家一婦偕二女,捐命俱能保真素。
清代縣誌也有記載:“明師入城,火焰滔天。”——當然有人肯定不信,認為是清朝黑明朝,寫出來只供參考。
《皇明紀事錄》——
至八月十五日,達令各衛將士上下穿地道以攻之,城中不覺,師道方力戰間,城中地透軍出,遂克之。羈其守將,屠其男子,縱掠婦女,擒師道於一百八渡,斬之。
這裡說的是徐達屠城。
攻破慶陽後,殺光男人,把女人搶走。
《明太祖實錄》——
先是高麗國王王顓有侄女遇亂陷沒于軍,使者入朝言其故,上令中使訪得之。至是賜以衣資廩餼,令其使者護歸本國。
這裡講的是明軍攻陷元大都一年後,高麗王讓老朱幫他找侄女。
他侄女是元朝魯王妃,失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