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以改易,請取貞觀、顯慶禮書折衷異同,以為唐禮。’
乃詔右散騎常侍徐堅、左拾遺李銳、太常博士施敬本撰述,歷年未就。至蕭嵩為學士,復奏起居舍人王仲邱等撰次成書,由是唐之五禮始備。”即此本也。其書卷一至卷三為《序例》,卷四至七十八為《吉禮》,卷七十九至八十為《賓禮》,卷八十一至九十為《軍禮》,卷九十一至一百三十為《嘉禮》,卷一百三十一至一百五十為《凶禮》。凶禮古居第二,而退居第五者,用貞觀、顯慶舊制也。貞元中,詔以其書設科取士,習者先授太常官,以備講討,則唐時已列之學官矣。
新舊《唐書·禮志》皆取材是書,而所存僅十之三四。杜佑撰《通典》,別載《開元禮纂類》三十五卷,比《唐志》差詳,而節目亦多未備。其討論古今,斟酌損益,首末完具,粲然勒一代典制者,終不及原書之賅治。故周必大序稱“朝廷有大疑,稽是書而可定;國家有盛舉,即是書而可行。誠考禮者之圭臬也”。
《新唐書·藝文志》載修《開元禮》者尚有張烜、陸善經、洪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