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寫字》,曰《疑似字》,曰《誤讀字》。下卷凡二類:曰《通用古字》,曰《通用聯字》。
意在訂六書之訛而不能深研古義,但裨販於近代韻書、字書之間。如說“雞”字必從佳,不知古文實從鳥,見於《說文》;謂“豸”字連獬則稱砦,不知本字實作廌,其豸乃蟲豸字,亦見於《說文》:頗為失考。“些”字於“誤寫字”條下注“音梭,楚歌聲”,於“通用聯字”條下以“楚些”標目,而注曰“梭去聲”,亦自相矛盾。又不通翻切,多用直音。如欃槍之槍雲音當、臨邛之邛雲音穹者,尤不一而足。其去《佩觿》、《字鑑》諸書,蓋不可以道里計矣。
△《類纂古文字考》·五卷(安徽巡撫採進本)
明都俞撰。俞字仲良,錢唐人。仕履未詳。考其《序》、《跋》,蓋萬曆間人也。是書以古文為名,而實則取《洪武正韻》之字,以偏旁分類編之,凡為部三百一十有四,冠以《辨疑》一篇、《切字》一篇,而末附以《雜字》。其字皆用直音,直音不得,則用四聲,四聲不得,乃用翻切。如鈞音君、銘音明,全乖沈、陸之舊。又分部別月於舟、別灬於火,揆之六書,亦多失許、顧之本義。惟其每部之中,以字畫多少分前後,較《說文》、《玉篇》、《類篇》頗易檢尋。
故後來字書,皆用其體例雲。
△《六書正義》·十二卷(江蘇巡撫採進本)
明吳元滿撰。元滿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