俊宇,昨天晚上我去了中國大使館,可他們除了表示知道知道後,好像沒什麼具體行動。”
韓柔雨的話語讓我吃了一驚,估計美國中國大使館還不清楚我的真實身份吧,我自我安慰起來,“不會的,這件事情很開會有結果了!”
“希望是吧……”
也不知道要在該死的聯邦監獄呆多久,趁這個很難申請到的探望機會,我將外貿公司的種種事宜全部託付給韓柔雨,這可把她嚇得不輕,當場哭了出來。畢竟經歷了那場似真似假地婚禮,倆個人的關係好了很多。從前雖然答應來拉斯維加斯結婚,但還是有那麼一點點距離,現在連最後一點障礙都突破了,韓柔雨再次體會到幸福是什麼?可她剛覺得獲得了第二次生命,突然地打擊令她萬分難受。
“沒事的,沒事的!”給韓柔雨抹去眼淚,我的心裡也不好受。
悄悄的說了幾句貼心話,半小時的探望時間很快就過去了。
回到牢房,靠在冰冷的牆壁上,我閉著眼睛陷入深思。入侵五角大樓?突如其來的指控搞得我不知所措,不知爸爸媽媽、韓雪他們知道我地處境,會多麼傷心!
三天,在我苦苦等待中國大使館做出營救行動的三天後,我突然上了聯邦法庭,但只有幾分鐘地時間,我站在法庭被告席上竟不知法官和檢控官說了什麼,最後法官一錘子敲在桌面,又將我送回了聯邦監獄。而當天下午,法庭上的檢控官又出現在監獄探望室內,他當面這麼對我說:“潘先生,你的身份美國政府非常清楚……你不用狡辯,國防部有充分證據證明你在中國政府的背景。不過,只要你承認你犯有聯邦政府指控的罪行,我們可以不須審判,而處以較輕的刑法制度。你在美國生活了很多年,應該很清楚美國的聯邦法律,請你考慮清楚。只要4年,4年後你就餓可以出去,回中國去!”
美國人竟然知道我的秘密身份?難道這次被捕入獄和攻擊美國國防部網路系統有關?美國政府準備將我囚禁起來?
我越想越感到不安,至於檢控官口中的認罪制度。那更是狗屁。我很清楚這個制度,從表面上看似檢辯雙方在私底下已經商量好了。比如我人最後給於較輕的刑期,如五年。但上了法庭後,法官問,“你認罪嗎?”
我答,“認罪。”
法官又問:“你知道以後,將面臨的刑期是多少嗎?”
我答:“5…40年。”
法官問:“在你認罪時,有人答應過你什麼條件沒有?”
我答:“沒有。”
法官問:“有沒有人強迫你?”
我答:“沒有。”
法官問:“這就是說,你認罪是完全自願地?”
我答:“是的。”上述情況都會被法庭一字不漏地記錄下來。
這樣,在法庭判決以前。檢控官會給法官寫一封信,說我認罪態度較好,希望法官量刑時能考慮這個因素。但實際情況並不是這樣,我非常清楚,自己是受冤入獄地,法官必須聽從美國政府的意見,最後假如法官判我的年刑期。這時我可一點辦法也沒有。因為我沒有證據證明檢察官答應了什麼條件。
所以將自己的命運完全放在檢控官的手中,等同於將自己交給美國政府,甚至可以說我沒了任何抗爭的餘地,這種條件根本不能答應心栓察官見我不願認罪,丟下一句恐嚇:“不知好歹的東西,你就在聯邦監獄呆一輩子,別想出去了!”
不審判的無期徒刑,我的結局真是這樣嗎?
檢控官離開後,“吱”,隨著一陣鐵門開啟的響聲。我被預警推進了一間不到二十平米地牢房。
我掃視了一下這間不大的牢房,正前方是一個不大的桌子。上面發著一些生活用品,牢房左右兩邊分別各擺放著六張鐵床,分為上下兩鋪。所有的床上一共坐著是一個人,基本都是肌肉發達的壯漢,只有靠窗的床上那個人年紀稍大,約莫六十多歲的模樣、
看見新來了犯人,牢房裡地許多人顯得很興奮,而這時牢房外面傳來三聲敲門聲。這就意味著獄警暫時不會出現,牢房裡面的人可以逍遙自在了。不受任何人的節制。
“中國人,還是日本人?”我剛剛坐下,對面下鋪一個和我年紀相仿的黑人壯漢斜著眼睛問道。
“中國人!”我英語很好,看也沒看他,冷冷的回了一句。
“OK,online,online!”一名留著短髮,一臉絡腮鬍子,身體看著很強壯的美國人翹著二郎腿,手中夾著香菸,吹了一聲口哨,一下子從床上跳了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