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形式,透過由搜尋激發的文字廣告牟利。從某種意義上講,它掌握的是與大眾市場推廣相反的廣告形式。在網路搜尋和衝浪的過程中看到Google提供的廣告,就好像在沿著公路駕駛的過程中只看到同你們當時正在思考或者討論的內容有關的廣告一樣。
Google商業模式的規模是驚人的,因為它擁有世界上最先進的硬體和軟體來支援這個體系。即使在其發展壯大的過程中,公司也幾乎完全透過線上自助服務來註冊新的廣告客戶。這削減了成本,增加了收入,並且擴大了包括廣告客戶、網路出版商、顧客和Google在內的各方的發展機遇。
米勒欣賞的另外一個競爭優勢是Google的品牌知名度。在歷史上,還沒有另外哪一家公司能夠這樣無須花費大筆廣告和市場推廣費用就獲得這種水平的國際認可。而且,Google的合作網站體系也是一個別人很難複製的優勢。這個體系中包括數千家網站,其中包括美國線上、紐約時報網,還有Univision網站,他們網站上的顯著位置都新增了Google搜尋框、Google的名稱和標誌。隨著這個體系的壯大,Google品牌的知名度也會變大。
事實上,數千家大大小小的網路出版商毫無爭議地在自己的網路上釋出Google提供的廣告,這家搜尋公司事實上成為了網路廣告代理商。在公司的合作網站,即使不是一貫,這些廣告也通常都標註著“廣告由Gooooooogle提供”的標籤。Google將慷慨地與合作網站分享這些廣告的收入,因此這些公司非常希望這個搜尋引擎能夠維持其財務成功,因為這意味著它們也能夠從中受益。但是,雖然Google每個月都給這些出版商送支票,但是Google卻不願意告訴他們自己是怎樣計算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