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部分(2 / 4)

小說:成功的煩惱 作者:飄雪的季節

清聽了自是心生感動,他說;“明時所講的也是實話,這為情所生的有女人味的女人我也從未遇及,只是在我公司我倒看到一個,她的事倒在我公司成了一個流傳的佳話。這個女人就是我公司這次工潮中死去的那老工人的女兒名叫林美華, 林美華現在年紀也只三十七八,人也長的極是漂亮,性格也溫柔大方。她原本也只是技工學畢業在我公司當車工,後來被我公司多經處的處長陳思榮調到多經處工作,兩人相處時間長了自也日久生情,成了陳思榮的情人,為這還和自己的老公離婚。由於人緣好,自然一路有人幫助,現在自己經營一家文化諮詢公司,事業做得很大。而這陳思榮比林美華大二十幾歲,前幾年已退休,退休不久又死了老婆。這林美華情緣未斷,不顧陳思榮的極力反對,死活要嫁給他。林美華父親死時,他兩正在外地旅遊。”陸一清說著,便把自己所聽到的關於林美華如何從車間到多經處又如何當上配件公司經理以及後來又如何自己人開辦公司的事一一說出。李明時原本也是有情之人,聽了自然是讚歎不已,不免動了真情,他說:“陳思榮這人我倒是認的,以前因工作關係也和他見幾次面喝了幾次酒。這人話是說的滴水不露,人也沉穩實在,像他這種年紀能長期為林美華所迷而無怨無悔,足見這林美華的魅力所在。陳思榮退休後已是無職無權的老人,她尚能真心要嫁給他,也足見這情之所真,這種情愛於當今社會中能有幾例?”

說到這裡陸一清便把最所自己在處理林美華父親善後事所遇難事說來。陸一清說,這林美華倒是通情達理,對所謂的經濟補償倒不怎麼看重,只是她父親的一個親弟弟是我公司的混混,社會中的潑皮,是要錢不顧命的主兒,提出十幾萬元的經濟補償的要求,如今還霸 著不讓林美華父親的屍體火化。自己本來也認為這是一起突發的事件,處理這種事前無先例現無標準,反正也是阿公的錢自己沒有必要做壞人,答應他們的要求算了;怎耐集團公司和市裡領導都不答應,說是對這種聚眾鬧事而死的人,絕不能心慈手軟的一味地滿足他們的要求!自己也曾想透過公司財務從非正常常渠道暗中補給他們,怎耐這財務總鑑是個心地不良之人,是前任總經理林國慶的死黨,萬一將這事傳了出去,被上級領導知道,只怕我這總經理位置還沒坐熱,便會被趕下臺!所以為這事自己正苦腦著呢。

雷勝利聽了笑著說:“想不到國有企業的老總也有苦腦的時候,我想明時是政府官員自然智足多謀,給一清老弟出點主意,指點迷津吧。”

李明時想了一會兒說:“目前各級官員對這聚眾鬧事的暴民亂黨自然是恨之入骨,這事當然不能明著答應他們的要求;但這事也不能一直拖著,到時上級又會怪你無能,萬一由這事得不到及時解決而引發另外事件的發生,只怕你這總經理的位置也是難保。我倒有一主意可解一清苦惱,前一段你集團下屬的鑄造公司老總來我們市裡出差,這老總是我大學的要好學友,他說他們公司要搬到郊區的工業園區,所以有一批舊的電控櫃要處理,叫我聯絡可靠的買家。可後來又來電話說是,由於要買的人太多,競爭激烈,集團怕出事又要求這些電控櫃只能賣給集團內部的各公司使用,而這集團內部各公司都財大氣粗的誰還用這舊裝置?所以這批電控櫃至今還放著。一清你何不由你公司出面,由林美華出錢將它買回,再由林美華自己賣出,你公司適當收少許管理費。我前次找的那個買家說,這批電控櫃的生意,如果能做下來至少也有十幾萬元的賺頭,這十幾萬元就作為死者的經濟補償。你公司地處這山區和集團公司相距幾百公理,集團領導日理萬機,只怕發了指示後也早把這處理舊裝置處理事情給忘了!自然也不可能知道你買的這舊電控櫃是自用的還是外賣?退一萬步說,今後萬一他們知道了,你也如實相告,你只要自己不貪又行的正,我想他們也是會理解的。”

陸一清聽了明達的一席話後想了想說:“看來也只好照明時的辦法做了,剛好我公司下屬的配件分公司的經理是我提撥的,他對我還算忠心耿耿,到時透過他公司轉賬也是無人知曉的事,現在所擔心的是要把這批舊電控櫃買下也需幾百萬元的資金,不知林美華是否能有這筆現錢?”

李明時說:“這倒不是問題,大不了我自己親自跑一趟,叫我那同學先發貨,過一段時間待這批電控櫃賣出後再將錢轉給他們,我想我這面子 他還是要給的。只是這批貨運回也還是放在你配件公司的倉庫,待林美華聯絡好買家,將規定的貨款轉到你配件公司後才讓她提貨為好。”

陸一清聽後自是鬆了口氣說:“還是政府官員見多識廣,想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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