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部分(3 / 4)

小說:都市夜歸人 作者:鼕鼕

很有吸引力。雖說結婚不能光為了錢,但要是因為對方有錢就認定了是為富不仁,那也是一種偏見。

張琛很高興:“那好那好!哎我今天沒帶請柬,你住哪裡?改天給你送去。”

沈固笑笑:“送什麼請柬,我一定去就是了。”

張琛搓著手呵呵笑,忽然向門口招了招手:“小潔,這裡。”沈固回頭一看,一個二十六七歲的女人向他們走過來,張琛站起來介紹,“這是我老婆,李顏潔。小潔,這是我高中的好哥們兒,沈固。”

沈固向李顏潔點點頭。李顏潔長得很漂亮,穿衣化妝都很得體,既顯得時髦,又不過分妖豔,看得出來是很有格調的人。只是臉上跟張琛一樣,都掛著一對黑眼圈,用粉底遮過也還是能看出幾分。

沈固看看時間,已經不早了,往常這個時候,鐘樂岑應該已經做好飯就等他回家了,於是起身告辭。張琛也不留他,高高興興地又叮囑他一定要去赴宴,這才挽著老婆離開。

沈固回到家,飯桌上果然已經擺上兩個菜了,鐘樂岑聽到門響,舉著鏟子跑出來:“回來了?”他曾經很婉轉地向沈固提出過交房租的事,被沈固很直接地否決了,於是自發地包攬了全部家務,尤其是做飯。他做飯確實比沈固做的好吃,於是沈固也就樂得享口福。

鐘樂岑穿著一件臺東早市上買來的圍裙,上面印了個可笑的流氓兔,也揮著件近似鏟子的東西。沈固每次看見這件圍裙就好笑,但鐘樂岑穿得很高興,而且把它洗得很乾淨,最大限度地保持了流氓兔的潔白。看見這條圍裙,沈固突然發現了他剛才在張琛身上感到不對勁的事,那就是——張琛太乾淨了,乾淨得有點反常。

沈固絕不是個不講衛生的人,雖然訓練和執行任務的時候他什麼地方都呆得住,但有條件的時候當然還是乾淨的,畢竟部隊裡也要講個軍容風紀,不能影響軍隊形象不是?鐘樂岑就更不用說了,醫生基本上都愛乾淨,這也算職業習慣。所以他們兩個的衣服是經常換洗的,絕不會穿髒衣服出門。可張琛的乾淨就有點誇張了,不只是衣服挺直乾淨得像剛從乾洗店拿出來的,而且那輛車也像剛洗過的,車裡的椅套什麼的都一塵不染,甚至那個車載菸灰缸裡都鋪了一層白色絲絨。上島咖啡雖然不是什麼特別高階的地方,但窗明几淨是算得上的,可是張琛夫婦倆一進去,做的第一件事都是叫侍應生來擦桌子,這已經不是講衛生,而是近乎強迫症的潔癖了。從心理學上來說,潔癖也是心理緊張的一種體現,這夫妻兩個人,到底在緊張什麼?難道這就是流行的婚前恐懼症?

“怎麼了,有什麼事嗎?”鐘樂岑看沈固不說話,有點茫然。

沈固笑笑:“沒事,今天遇見個同學,說了幾句話,回來晚了。對了,隔壁回來了沒有?”

“好像有人回來,我聽見鑰匙響了。”

“那我過去說句話。”

503只有龐峰雲在,聽了沈固的話,他也好笑:“哪有這樣辦婚禮的……我估計盧緯是不能去,五一正是結婚高峰期,他在婚慶公司,不忙死就算好的。我,我倒是能去,可——去參加婚禮不送紅包,也不是個事吧?”

沈固倒不打算勉強他:“我也是答應了,所以過來問問你,去不去都隨便,沒別的意思。”

龐峰雲歉意地笑笑:“那我還是不去了吧,總覺得很奇怪。”

沈固點點頭,回到502,鐘樂岑已經把最後一道湯也端上了桌。沈固洗了手,過去盛了飯。湯圓在鐘樂岑在家的時候就比較膽大,扒著自己的飯盆呼嚕呼嚕猛吃,不過眼睛還是很警惕地盯著沈固。

“對了,有你一封快遞。”鐘樂岑剛坐下,又站起身拿了一個信封給沈固。沈固看了一眼,是律師事務所的,他已經猜到了一半,冷笑一聲拆開看看,果然是周文寄來的,裡面是一份資產轉讓文書——蕭士奇把近年來剛剛置辦的一處別墅轉到了他的名下,算做他認祖歸宗的第一份禮物。

沈固根本不仔細看,隨手把文書撕了,往廢紙簍裡一扔:“不用管它!”顯然,周文不敢親自上門,才寄了信來。

鐘樂岑看看他,沒多問。

五一小長假很快到了。沈固沒有什麼節假日的概念。從前在軍隊裡,別說普通節假日,就是春節,只要不是請了探親假回家的,也要照常訓練;現在當了警察,又是輪休,更不知道什麼週末假期了。鐘樂岑也差不多,越是假期,帶寵物來看診的人越多,難道人放假,貓貓狗狗就不生病了麼?所以五一第一天假期,鐘樂岑照常去診所,沈固照常去值班,然後中午跟人調了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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