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願意接納我的孩子,就讓他去找未婚,去找沒孩子的,也不想想,一個女人連自己的孩子都扔的掉,這樣的女人還敢娶?什麼腦子,怪不得那麼大把歲數還沒結婚,原來是一個不願意付出,只知道享福的。覺得我哪裡不如他了?哪怕我離婚了,至少我還結過婚,有了孩子。他嫌棄我的孩子,我還嫌棄他呢。”我聲音都響了八度,而且有輕視大齡未婚的嫌疑,可此時此刻我真的快氣瘋了,不罵二句,實在氣不過。無論哪個傢伙有沒有結過婚,誰說讓我扔了孩子,誰先給我滾。
“輕點,輕點。”老媽象對待間接性精神病人一般,趕緊地安慰著,生怕我真的瘋了:“好的,好的,我這就去回了。”
老爸此時說話了:“這樣的話,你會很累的。越是有責任心,往往負擔會越大。”
是的,這個世界就是沒心沒肺,活得更加滋潤。前任扔了我和孩子,還真套上了白富美。人家一聽,收入一萬,有房子,還沒有孩子負擔,還行!基本不會去細細想想,這人有多少親情存在。
老媽接著這話又嘮叨了:“難道你想學小區了王阿姨,年紀輕輕就守寡,為了孩子不再找男人,到現在五十多歲了,女兒嫁了,一個人養了條狗陪著,孤零零的。”
我眼角看到樂樂低著頭扒飯,立即就反駁:“什麼為了孩子,我找不到男人不是因為孩子的原因,是因為自己沒本事。有本事的女人,有再多的孩子,離婚七八次,照樣能找到有錢男人結婚。不要說什麼為了孩子,這對孩子是極為不公平的,讓她從小揹負壓力,因為老媽為了她不結婚。所以以後不要說這話,我找不到男人不是因為樂樂,是我沒本事!我就不信我嫁不出去,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