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御史中丞因為統領侍御史(接受公卿奏事,舉劾非法;有時還受命執行辦案)和諸郡監御史,可以命令御史按章糾彈百官,權力尤重。
而郡監也就是監御史,這個本身應該是監督各郡郡守、郡尉以及各郡官吏的職位,也在十餘年間的時間裡,隨波逐流,同始皇帝最初制定時的意願越走越遠。
制度本身是沒有錯的。錯的只是執行的方法和人。至少,在胡亥看來,始皇帝首創的監御史監察一郡大小官吏的措施,還是非常前衛和適用的。
大秦郡制除郡守、郡尉、郡監外,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官職,那就是郡丞。
郡丞,是郡守的次官,輔佐郡守綜理郡政,銅印黑綬、秩六百石。郡守缺位或不能理事時,郡丞代行郡守職務。屬官有卒史、主簿、牧師令等。邊塞諸郡另置長史,管理兵馬軍政,與郡丞同秩。
郡丞這一職位,可以說是除郡守、郡尉以及郡監外,一郡之中最為重要的官職了。可是,這個一郡之中很重要的職位,卻是跟大秦朝廷沒有半點關係。
因為郡丞屬於郡守的次官,由郡守直接任命。而另一方面,一郡郡尉之中只有郡尉手下才會設定郡丞,來協助郡尉統率郡卒。
於是,矛盾出現了。郡丞由郡守任命,屬於郡守的次官,郡守不在郡丞就可以直接代行郡守職務,另一方面,郡丞卻又直屬於郡尉。
錯綜複雜的關係,導致了大秦官制在郡官這個中層卻尤為重要的級別權力過分集中的問題。郡守,已經不再是單單管理一郡民生,同樣也插手了軍事。在跟監御史打好關係,那麼郡守,就將是這一郡真正的土皇帝。
至於居於大秦官制最底層的縣一級,按人口多寡,分設縣令和縣長兩個官職。這兩個官職加上縣丞、縣尉兩職,是大秦官制中最低的也是最後的正式官位。
縣令銅印黑綬、秩千石至六百石,縣長銅印黃綬、秩六百石至五百石。縣令與縣長都是縣的行政長官,依律都將是由皇帝直接任命。
縣令和縣長每年的俸祿依照秦制是在十二萬斤到六萬斤糧食。縣丞、縣尉兩官職,銅印黃綬、秩四百石,等若五萬斤糧食。毫無疑問,依然是高薪。
而在縣令和縣長、縣城以及縣尉之下的眾多縣吏,如功曹、令史、獄掾、文無害、廄騶、亭長、三老等等,盡皆都是由縣令或者縣長自行任命。
郡吏還好,雖然是郡守來任命,但是會對朝廷進行報備,然後編入朝廷的正式的官制序列中,由朝廷核准之後發放俸祿;而縣吏,則是大多由縣令直接從賦稅中扣除部分來作為這些人的俸祿。雖然縣吏的俸祿不會很多,但是大秦數百個縣治,每個縣治少則十餘吏多則數十吏,都要靠百姓來供養。
這個數字,沒有定數。大秦官方的典籍上也沒有一個具體的數字。
但是毋庸置疑,這樣的後果,就是在百姓本就繁雜的賦稅上再次加上重重的一筆。也難怪百姓苦不堪言。
足足花了三天功夫,胡亥才算是對大秦的官制有了一個大概的認識。但是瞭解越多,胡亥心中對官制改革的急迫感也是愈盛。
因為他想到了一個問題,那就是他下詔免除了百姓三年的賦稅,並不意味著百姓這三年內都不用繳稅,而只是不用再向朝廷繳稅。換而言之,每個縣還是一樣會向百姓收稅。
而下面那些縣令或者縣長會不會趁機加徵百姓的賦稅,答案用腳趾頭想也知道會是什麼。
改革官制面臨的困難在昨天胡亥已經領教了,朝廷各個大佬一致痛哭流涕的反對,如果強行推行結果不言而喻。畢竟胡亥還要依靠這些人來執行,陽奉陰違之下,最後怕是官制改革將是面目全非不算,還將讓大秦上下不通,陷入混亂。
那麼該從哪裡著手呢?
胡亥合上手中的最後一卷竹簡,陷入沉思!(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