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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最誇張的是什麼嗎?我跟那位小姐逛街時她還會跟個小丫鬟似的給我倆撐傘,說是這樣才像大戶人家的公子,不能墮了我的面子。最可笑的我還信了,而且時間一久還把這當成了理所當然的,明明是個窮鬼卻學起了紈絝子弟的臭毛病,每天一上街就拽的跟個二五八萬似的,當時覺得很瀟灑,可此時想來我他嗎就是個傻|逼。”
“四大叔。。。”
“別,今兒個話頭起了,讓我說完。”
抬手攔住想要勸阻的李初一,李斯年繼續道:“那場滅門之戰很慘烈,雖然到場的修士修為最高的也就是個半步結丹,但那時我也不過是個築基初期的小修士,在那場腥風血雨裡跟爛泥巴沒啥兩樣。不自量力的衝過去想英雄救美,結果自己也成了炮灰,絮絮一個練氣都算不上的傻丫頭竟然偷偷摸摸的跟著我一起去了,我想象不出她究竟鼓起了多大的勇氣拼上了多好的運氣才能一路跟到了內宅,在我必死的一劍時擋在了我身前!”
“我很討厭紅色,因為紅色總是讓我想起那一幕,絮絮倒在血泊裡告訴我她喜歡我,喜歡了很久了,只是見我一心繫在馮家小姐身上所以才一直沒開口。我問她為什麼那麼傻不告訴我,也許告訴了我事情的結果就會不一樣了呢,可是你知道她說什麼?她說正因為喜歡所以才想讓我過得好,讓我過得快樂,只要我好她就滿足了。你說可不可笑,這是哪門子道理?我一直堅信人都是自私的,這是個人吃人的世界,可那丫頭偏偏打破了我的想法,她用自己的生命告訴了我人原來也是可以無私的,而且是這般無私!”
望著淚流滿面的李斯年,李初一不知該說什麼好。道士曾對他說過人永遠不要以為自己是最慘的一個,因為世上總有另一個人比你還慘,比你還可憐。
“然後呢?”李初一低聲問道。
“然後?呵呵,然後。”
狠灌了幾口酒,李斯年仰頭望天。
“她只是一個練氣都不算的凡人,那一劍雖然沒刺中要害,但劍上的暗勁卻震碎了她的內腑。我以全部功力封住了她的心脈儲存了她一絲生息,隨後便抱著她往家裡跑,我想讓我爹救她。可到了家才發現家沒了,混戰波及了整個鎮子,我爹天賦不好又沒有充足的修行資源,所以到老也不過是個結丹初期的修為,結果被三個半步結丹以秘寶攻殺致死,強撐著一口氣等到我回來,把幾樣傳家寶交給我以後便撒手人寰了。”
“後來的事我記不清了,我只記得匆匆火化了我爹的屍骨,帶著骨灰抱著絮絮我便踏上了旅途。當時我很窮,修為也不高,絮絮離開了我一刻也支撐不下去,我也不敢接些賺錢的活計貼補家用。就這樣,我抱著絮絮流浪了很久,具體多久我都記不清了,直到有一天逛到了泗曲集,在那裡碰到了偷偷從家裡溜出來玩的郝宏偉。我倆也算是有緣,可以說是一見如故吧,聽我心灰意冷的絮叨完我這點破事兒,那胖子竟然感動的稀里嘩啦的,二話不說就直接把郝二爺給他的子午追魂丹塞給了我讓我救絮絮的命。那顆丹藥是郝二爺獨門秘製,價值連城,但就算它再便宜也不是我能買得起的,對我來說那都是個天文數字。”
“結果呢,絮絮救過來了?”
第七百八十六章 一醉皆休
李初一眼前一亮,隨後驀然一黯。
他已經知道了答案。
若是絮絮真救過來了,四大叔也不會是今日的四大叔了。
嘆了口氣,李斯年道:“救是救過來了,但臟腑傷的太重,加上她又是個凡俗之軀,長時間的昏迷讓腦部受損,命是救回來了,但人卻始終沒有醒過來。”
“喝酒。”
酒罈重重一碰,兩個男人咕咚咕咚的一頓牛飲,末了齊齊一把嘴巴子,信手一拋兩個空壇便墜向了谷底。
取了壇新酒遞給李初一,自己也拍開一罈,李斯年怔怔的望著遠方,眼中充滿了柔情。
“在郝大胖子的幫助下,我在泗曲集落了腳。在那裡我陪伴了絮絮整整十年,十年裡除了修行我哪兒也沒去,偶爾間給集市的鋪子打打零工貼不下家用,其餘的時間我都陪在絮絮身邊。那段時間很無聊很枯燥,但卻是我人生中最幸福的日子。比起跟馮家小姐出遊的快樂,那段日子更讓我珍惜和回味。十年後,絮絮的肉身終於支撐不住了,她畢竟是個凡俗之軀,長時間的昏迷讓她的身子越來越虛弱,本就沒有痊癒的內腑也開始重新惡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