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部分(2 / 4)

小說:青詭紀事 作者:敏兒不覺

毛爺爺之後,她拼命揉了揉眼。

這下子,在她面前零星散落的錢也全都變成了毛爺爺!眼見著小孩兒還在那裡抽抽嗒嗒地撿錢,她一把把人推開,仗著手長腳長,不過一會兒工夫,就把周圍散落的錢幣撿的乾乾淨淨,攢在手裡厚厚一把。

她滿意地捻了捻手中的錢,在掌心甩了甩,看也不看坐到在地上的小孩兒,轉身就準備往家裡走——

“不許走!”

身後一個清脆的小孩子聲音叫住了她,還帶著哭腔。

“那是我的錢,你,你拿了我的錢,要付出代價的!”

翟敏歪歪斜斜地回頭,對他惡意的笑,微黃的煙牙露出來:“代你,媽個頭!老孃就是不給,你怎麼著啊!”

小孩子氣結:“我的錢,可不是誰都能拿的!”

眼見翟敏依舊置若罔聞地大步向前走,他恨恨地跺了跺腳,大聲喊道:“你拿了我的錢,我就能要你的命!”

翟敏呵呵笑起來,聲音在夜風中傳出老遠來:“那你來啊!我告訴你,我什麼都不怕,你要有本事,儘管來找我啊——”

——————

何青呆立半響,到底沒有想出什麼合適的辦法來。

翟敏身體裡的小鬼實在太小了,這樣小的小孩子,本來在陰間靈光就很難蘊養,因為他搶不過旁的大人,大部分不是靈識未生就迷迷糊糊消散,就是血親有功德,直接就轉世了。

別看這男孩兒看起來只有三四歲的樣子,實際上,在底下還不知當孤魂野鬼多少年才修成身子的呢。既沒有傷天害理,也沒有心懷怨憤,和翟敏的交易更是符合陰間界規定,並沒有半點可指摘之處……總不能為了這個,何青就把它強制剝離下來吧。

他回不了陰間界,也沒有轉生費,如果在塵世宿體上還被驅逐,過不了幾天,肯定就沒了活路了。

生意是一回事,但很多時候在何青眼裡,她所能看到的鬼魂和人類其實都是一樣單獨的生命個體,總不能為了這個就去傷害那個吧,沒有這樣的道理。

要怪,也只能怪翟敏手***什麼不好,非貪小便宜去拿陰間的鬼錢。

這種事在她的記憶裡也不是沒有過,不用問,何青都能想到是怎麼一回事。

七月半了還不消停,活該!

偏偏又不能看她一個大活人被鬼附身,真是糾結!(未完待續。)

第十二章 不講道理

七月地上的錢,可不是什麼人都能拿的,更別說搶了。

就是隨便在地上撿錢,多半也是要倒黴的,因為有很多人、或者說鬼,喜歡把自己一年的晦氣都粘在上面扔出去,誰若撿走了,誰就是把陰氣鬼氣晦氣帶回家,多半是要倒黴的。

又或者有很多調皮搗蛋的鬼物,最喜歡拿錢放在路上,施個障眼法讓人當真幣撿起來,卻是鑽鬼界的空子:你拿了我的錢,我買你一點運氣!然後趁著人家撿錢的機會就跟著別人,一路調皮搗蛋,不讓人安生。

偏偏人家也拿錢了,這種行為就算是合法的。

因為孤魂野鬼攢錢不易,他們的錢,如果沒有家人用正確的東西供奉的話,就只能靠每年佈施、祭祀的那些活動裡面,各憑本事爭搶了。

倘若心不誠或者祭祀的方法不對,他就是攢上一年,也攢不了多少錢。沒有錢,流落人間的孤魂野鬼就買不到好的投胎位,轉生的時間也要一拖再拖。

因此,甭管是現實還是陰間,貨幣都是十分重要的。

結果翟敏倒好,囂張的不光是撿了地上的錢,還硬搶人家的!鬼錢一旦粘手,拿了多少,就證明你就一定要付出多少代價。她拿的太多了,代價就是她的命!

也虧的小鬼年齡尚小,並不懂什麼陰險的方法,最後也只是佔據了她的身體。換一個成熟的鬼魂來,有這樣名正言順的機會,她只需要蟄伏一段時間,每天消磨一點原本身體的記憶和魂魄,用不了多久,就可以取而代之了,任誰也發現不了。

午飯快好了,鄭倩倩也終於平復下心情出了房門。她大姨左一個“我們敏敏”,又一個“咱家敏敏”,但實際上,何青這一兩個小時的觀察發現,她實際上也並不在意這個女兒,彷彿只要人沒死,瘋瘋癲癲什麼的,根本不在意。

倒是苦了鄭倩倩了,她一出房門,就看到翟敏吃剩的那半截火腿腸還在桌子上放著,不由得愧疚起來。

雖然明知道這個翟敏並不是她妹妹,但是看著她的眼睛,再想想之前真正的翟敏帶她的狐朋狗友過來偏鄭倩倩抽大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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