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甩,想拋就拋的皮球。
作為石油商人起家的小布什,一直以來對中東的石油覬覦已久,一直想找個藉口去哪裡撈一點油水,可是一直沒有找到藉口。
而2001年的“”事件,給了小布什同志一個很好的啟發,那就是藉助“反恐”的名義,在打擊阿富汗的同時,可以順帶轟炸一下伊拉克,只要在伊拉克把薩達姆搞下去,自己就可以在伊拉克這個石油儲量僅次於沙特*的地方重新納入自己的控制之下。
小布什找到了打擊伊拉克的理由,考慮到美國與西歐之間的長期革命友情,同時美國又在科索沃戰爭上拉了西歐同胞一把,因此美國的西歐夥伴們也準備來幫助一下美國。但幫助的前提是,美國要打伊拉克,最好多徵詢一下聯合國的意見。儘管,聯合國只是一個“太上皇”,而美國才是真正的“皇帝”,但聯合國畢竟是聯合國,至少從名義上看,聯合國在國際事務的權利方面要比美國大上那麼一點點。
於是,西歐夥伴一直認為如果美國一定要打伊拉克,那麼一定要徵求聯合國的意見。但小布什同志一直覺得聯合國辦事很拖沓,不知道什麼時候能夠得到聯合國的授權,於是乾脆直接繞過聯合國,糾集了由美軍部隊、4萬5千人的英軍部隊、2千多人的澳大利亞軍隊和200人的波蘭軍隊所組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