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部分(1 / 2)

小說:白圭志 作者:蒂帆

卻說萬曆皇帝升殿,連線幾處表文。言江南佈政卒,又言湖北學院卒。帝偏觀朝中候缺之官,竟無可以代任者,乃查告假官員。吏部奏曰:“現有湖南提學回家兩載,探花武氏已滿孝服。方今國家乏人,何不召回京師以應國用?”帝允奏,乃命侍衛王元齎詔往召二子。

元奉詔往南康,直抵武家。其家人稟稱,探花往吉安招親去了。元乃望吉安小梅村而來。

庭瑞接了旨意,乃設宴款待。席間,元問榜眼、探花何在。庭思妹子之事,今若隱瞞,終久必洩。不如直言,方免欺君之罪,乃以實告之。元即齎詔至白雲村,選建章進京。

建章得旨,遂整備行裝。約會庭瑞,兩家老幼一齊進京,其家門田宅託付親房管理。自家中起身,於路官府接送,十分熱鬧。

不尚兩月,便到京城。遂寓於劉忠衙內。時劉元輝老爺與夫人俱在衙內,忠引庭瑞拜見元輝。秀英重會父母,菊英亦拜元輝為繼父。是日大設筵宴,一家歡慶。

次日,上朝朝君。王元先俯伏奏曰:“臣奉命至南康召探花,探花已往吉安。及至吉安,方召得狀元與探花來京,現在朝門候旨。若榜眼張蘭實屬女子男裝,因自負所學,不聽長上節訓。以至冒佔科甲,今已匹配探花,惟聖上定奪。”帝聞奏,嘆曰:“今之世,才女何多。可惜女子之才不能為國家之用,奈何!”元又奏曰:“探花本姓夏,吉水人也。因墮水被武氏救活,探花時方三歲,不知根源,故以武為氏。今適遇生身父母,以白眉為證,乃改姓夏,俱有根源實跡。”呈奏,帝命平身。乃選庭瑞、建章入朝,授庭瑞為江南佈政,授建章為湖北學院。

庭與建謝恩出朝,正遇登、華兄弟乘馬而來。見了庭瑞忙下馬曰:“方才到戶部衙中拜謁兄長,不遇空回。今幸遇於此,午閒概請到宮中一叔。”庭允諾,當下別去。建章問曰:“此何人也?”庭瑞曰:“此即舍弟,弟在湖南薦入京師。一名登,一名華,登招駙馬,華招郡馬。”建章曰:“兄薦人真有眼力矣。”正言間,已到戶部衙中。

至午間,張、夏二家共八人至元清官飲宴。秀、菊、蘭三人入內,璧玉、金鸞接著,十分相愛,遂結為姐妹。當日暢醉而歸。

次日庭瑞、建章各帶家眷分投赴任,劉忠送出城外而回。

卻說湖南楊巡撫接到庭瑞之書,知女兒已與庭瑞畢婚,甚喜。因年邁厭勞,乃上本告老。帝因其為官清正,又憐其無子,乃賜與黃金千兩、綵緞萬端,令其原職歸家養老。

巡撫得賜,望關謝恩,遂與夫人歸家。到家時將帝所賜金、帛,分賜鄰族。先所有家資分賜僕從,令其自作生涯,身邊祇留二童子使喚,乃潔身靜養。

卻說庭瑞到了江南上任畢,聞知楊巡撫已告老回家,乃往拜謁。巡撫囑之曰:“為官須上報君恩,下愛黎民。我今生幸而苟免矣,爾其慎之。”庭瑞頓首受教。

時菊英來請父母之安,見梅香在母側,似有所思。母因謂菊曰:“梅香原是爾身旁小婢,爾可帶回,應爾使喚。”菊領命,遂帶梅香回衙。秀英甚喜,乃與菊英共推庭瑞納之,庭欣從。是晚,遂納梅香為妾。

卻說建章到任半年,遂生一子,取名松青。明年又生一子,取名柏青。二子後皆登第,建章乃將柏青以繼武氏之後。不題。

再說楊巡撫與夫人潔身靜養。至萬曆十四年夏六月,乃召宗族人等與庭瑞、女兒至,謂曰:“我二老壽數已終,明日辰刻必離塵矣。我已設坐於此,我死之後不宜殯葬,亦不必掛孝。”庭等懼未深信,女兒菊英卻在身邊俟候。

至晚,二老皆冰浴。明日清晨,乃與夫人服朝衣,設香案,望北遙拜。拜畢,遂與夫人並坐中堂,面帶笑容,安然不動。菊近前視之,氣已絕矣。忙使人報庭瑞,庭至甚驚。乃從其遺言,不殯,客向前奠酒。

於是,候了五日其體如生,眾皆信以為神。庭以此奏帝,帝敕為靖南公祠。是時,遠近皆來朝拜。未及一年,海內盡聞其威靈。

至於祟幀末年元旦夕,有白光數十丈自廟中出,直衝霄漢。仰現天上,有五色彩雲燦耀。數百里外皆聞空中仙樂嘹亮,在金陵城內者皆往觀之。將近廟前,但聞風聲猛烈,無人敢入。次日往觀之,廟宇俱不見,惟有平地而已。是年明亡。後人有詩嘆曰:

當年楚地督軍民,報國無非清慎勤。此夕乘雲登化境,令人千載憶楊君。又有詩嘆張博曰:

布德施仁數十年,暗遭毒害喪黃泉。劉忠夜覺白圭夢,始信陰陽有自然。

再說庭瑞,當日在江南無為而治。母親及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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