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一的區別就是:他的資料記錄在案,能夠使用。假證只是外表相似,沒有內涵。其它就沒區別了,哪個好用用哪個,他選擇特權更多的外交官。美國籍只是一面盾牌,讓一部分人放心用的。
外交官身份就不同了,以前出入美國都需要檢查,現在自然是輕輕鬆鬆隨便走,沒有足夠正當的理由,擋不住外交豁免人員,就算他帶上幾支槍出去,也不會有人來檢查外交官隨身的包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