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0章 案件複雜了(3 / 8)

查起的,人是案件的根本嘛。

“給李團講一下案件的發生經過”

賴山川有些上火地給幹事擺了擺手,示意他繼續講。

十月三十日,供銷社未等到出納員張淑琴上班,更未等到貨款,便催人來家裡找。

但供銷社的人找到家裡,人不在,錢也不在。

張淑琴的愛人玉蘭芳卻說對方徹夜未歸,昨晚還等著妻子回家吃飯的。

他肯定愛人從昨天早上去上班就沒回來過,以為是臨時值班呢”。

在瞭解到妻子攜帶鉅款失蹤,玉蘭芳選擇了當時打電話報案。

案件提級管理過後,分局派人調查了所有沿途線索,以及信用社的取款情況。

在排除其他可能過後,目光又放在了張淑琴愛人的身上。

刑事組審查認為玉蘭芳的行為比較反常,妻子徹夜未歸,家裡有電話卻沒有致電詢問。

且第二天發現妻子失蹤過後第一時間選擇了報案,而不是出門尋找。

按照一般人的邏輯,都有包庇親屬的本能,這種連續性的反常舉動,讓刑事組很是懷疑。

所以從提級審查認定過後,玉蘭芳便被分局這邊羈押審查了。

不要覺得這是小題大做了,這個案子的複雜程度在當時辦案人員的眼裡都是壓力山大的。

先是詐騙案,隨後又是一個攜款潛逃案,且金額巨大,審查嫌疑人都是應該的。

就在他們審訊玉蘭芳,認為可以從他這裡開啟缺口的時候,新的情況出現了。

十一月三日,張淑琴在直隸知禮賓館郵寄了一封信件給二十九日同行取錢的同事。

信中言稱對不起同事,給她惹了麻煩,但她真的急需這筆錢,遠走高飛,隱姓埋名。

信件收到後,該員工未開啟閱讀,直接交給了辦案組,刑事組人員立即聯絡直隸方面支援。

但是,直隸方面的強力部門人員趕到現場檢查,卻是查無此人,根本沒有張淑琴的住宿記錄。

這一情況的出現直接打亂了刑事組的辦案節奏,以及偵查方向。

就在刑事組組織成員前往直隸展開追查的時候,又一個情況出現了。

十一月十六日,張淑琴在金陵友誼賓館郵寄信件給愛人玉蘭芳。

與供銷舍人員的處理方式不同,已經被釋放回家的玉蘭芳驟然得到妻子的信件直接開啟檢視了。

結果就是他再一次被盯梢的刑事組給帶回了局裡。

如此處理,不僅僅因為是他對信件的處理方式,還包括信件上的內容。

張淑琴從金陵來信提及於前日到達金陵,未能等到丈夫,按照原計劃前往下個地址去等了。

刑事組一下子就亂了套了,玉蘭芳也懵了,他被認定為張淑琴的同犯重新被審問。

金陵那邊雖然信中已經說了要離開,可刑事組還是聯絡了當地的兄弟單位幫忙調查。

結果一樣的,查無此人,杳無音信。

這個時代是沒有攝像頭的,更沒有實名制的一說,要說住宿賓館,只需要介紹信和戶口本就行。

戶口本上可沒有照片,介紹信上也沒有啊。

所以只要行為舉止不出現嫌疑行為,是沒有人會主動調查的。

這給案件的偵查帶來了很大的麻煩,已經不是四九城這麼點範圍的案子了。

就在刑事組一邊審訊玉蘭芳,一邊等待新的線索時,竟有一封書信從羊城寄到了分局。

十二月一日,張淑琴從羊城賓館來信,說她愛人是無辜的,並不知情,請不要為難於他,她已經準備過海,再也不回來了。

接連兩此出現信件作假的情況,明明知道這一次調查也沒用,可刑事組還是協調了羊城兄弟單位幫忙調查。

結果不出他們所料,答案出奇的一致:查無此人。

到底是什麼情況,如果真如信中所說,那玉蘭芳就算不知情,那也該知道去金陵匯合啊。

可現在審訊了這麼多時日,玉蘭芳已經沒有再說謊的理由了。

不是他們信任玉蘭芳,而是信任他們自己的審訊手段。

現在才請李學武來,不是因為他技術高超,十分難請,而是分局當時就申請了部裡最強的審訊力量來支援。

作為主管領導,鄭富華已經很能確定,玉蘭芳應該是沒有說謊的餘地了。

而今天公園管理處的職工來撈金魚,把戲耍了他們兩個多月,輾轉大半個中國,已經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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