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部分(4 / 4)

小說:主公 作者:辣椒王

“你那晚打豹子,很勇猛,今天又這般仗義,如你不是好漢,那天底下就沒有好漢了!”巨漢說這話時,臉上表情鄭重,絕非奉承,看他的樣子,也不象是個能說出奉承話的人。

李勤撈出炸肉,放到碗裡,道:“怠慢了。這炸肉燙得很,涼涼再吃!”把碗遞給巨漢。

巨漢接過肉碗,吹了吹,忽然又道:“你真不問我姓名?”

“不問,說了不想知道,當然就不會問了!”李勤道。

巨漢顯是餓得狠了,不待肉涼,便一口咬下,燙得啊啊直叫,可卻還是大口嚼著,吃得滿嘴是油,嚥下肉後,又道:“你真的不問啊?我……”

沒等他說完,就聽有人叫道:“這裡,這裡是有人要請客吃肉嗎?我想找李郎!”語音稚嫩,是個孩子的聲音。

李勤和巨漢一起轉頭,順著聲音看去,就見月光下,一個小小孩童,一手拿著只大大的木碗,另一隻手拿著根小小的木槍,正搗登著小步子,向李勤這裡跑來!

李勤一愣,心想:“都這麼晚了,這孩子怎麼來的,他家大人也不管管?”

孩童跑到跟前,滿臉是汗,卻顧不上擦一擦,對著李勤叫道:“叔叔可是李郎?”問完後又看向巨漢,他搞不清楚哪個才是李郎。

李勤從鍋後面轉了出來,道:“我便是李郎,名叫李勤。你是誰家的孩子,怎地這麼晚了還來,哪個村子的?你家大人呢?”

孩童聽到眼前之人便是李郎,小小的臉龐上露出歡喜的神情,聲音響脆,他道:“小侄從十八坡村來,聽聞李郎最仗義,宴請鄉親,是以特地趕來,叨,叨擾……吧?”

他說的話明顯是大人教的,可卻沒記住,不過他也機靈,記不住便不說,免得說錯,把木槍放到地上,兩手高高舉起木碗,道:“如有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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