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眾鹹怪之。太安二年,後父玄之以成都之逼,憂死。永興元年,成都遂廢后,處之金墉城,而殺其叔父同之。是後還立,立而復廢者四,又詔賜死,荀籓表全之。雖末還在位,然憂逼折辱,終古未聞。此孽火之應。晉惠帝永興二年七月甲午,尚書諸曹火,延崇禮闥及閣道。夫百揆王化之本,王者棄法律之應也。清河王覃入為晉嗣,不終於位,又殺太子之罰也。
晉孝懷帝永嘉四年十一月,襄陽火,死者三千餘人。是時王如自號大將軍、司雍二州牧,眾四五萬,攻略郡縣,以為己邑。都督力屈,嬰城自守,賊遂攻逼襄陽。此下陵上,陽失節,火災出也。
晉元帝太興中,王敦鎮武昌。武昌火起,興眾救之。救於此而發於彼,東西南北數十處俱應,數日不絕。班固所謂濫炎妄起,雖興師不能救之之謂也。幹寶曰:“此臣而君行,亢陽失節之災也。”晉元帝永昌二年正月癸巳,京都大火。三月,饒安、東光、安陵三縣火,燒七千餘家,死者萬五千人。
晉明帝太寧元年正月,京都火。是時王敦威侮朝廷,多行無禮,內外臣下,鹹懷怨毒。極陰生陽,故有火災。與董仲舒說《春秋》陳火同事也。
晉穆帝永和五年六月,震災石虎太武殿及兩廂、端門,光爛照天,金石皆盡,火月餘乃滅。是年四月,石虎死矣。其後胡遂滅亡。
晉海西太和中,郗愔為會稽。六月,大旱災,火燒數千家,延及山陰倉米數百萬斛。炎煙蔽天,不可撲滅。
晉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