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尺六寸九分 六十四八分 三十五二分大暑 柳十二弱 一尺九寸七分 六十三九分 三十六一分立秋 張五半強 二尺五寸 六十二三分 三十七七分處暑 翼二半 三尺二寸五分 六十三分 三十九七分白露 翼十七太弱 四尺二寸五分 五十八 四十二秋分 軫十五 五尺三寸九分 五十五五分 四十四五分寒露 亢一少 六尺七寸二分 五十二九分 四十七一分霜降 氐七半 八尺二寸八分 五十五分 四十九五分立冬 心二半弱 九尺九寸一分 四十八四分 五十一六分小雪 尾十二太強 一丈一尺三寸四分四十六七分 五十三三分大雪 箕十 一丈二尺四寸八分四十五六分 五十四四分冬至 鬥十四強 一丈三尺 四十五 五十五小寒 牛三半強 一丈二尺四寸八分四十五六分 五十四四分大寒 女十半強 一丈一尺三寸四分四十六七分 五十三三分立春 危四 九尺九寸一分 四十八四分 五十一六分二十四氣 昏中星 明中星雨水 觜一少強 尾十一強驚蟄 井九半 箕四少弱春分 井二十九半強 鬥四弱清明 柳十二太 鬥十四半穀雨 張十 鬥二十五半立夏 翼十太弱 女三少小滿 軫十弱 虛二弱芒種 角十太弱 危七弱夏至 氐五少弱 室五少強小暑 房四太弱 壁六太弱大暑 尾八太弱 奎十二太弱立秋 箕三 胃二太弱處暑 鬥三半 昴七太弱白露 鬥十四半弱 畢十六半弱秋分 鬥二十五少強 井九少強寒露 牛八半強 井二十九弱霜降 女十一半弱 柳十一半強立冬 危二弱 張八太弱小雪 危十三半強 翼八太強大雪 室九半強 軫八少強冬至 壁八太強 角七少強小寒 奎十五少 亢九大寒 胃四半強 氐十三太強立春 昴九少 心四強
推五星法:
合歲 合數 日度法 室分木 三百四十四 三百一十五 九萬五千七百六十 二萬三千六百二十五火 四百五十九 二百一十五 六萬五千三百六十 一萬六千一百二十五土 三百八十三 三百七十 一十一萬二千四百八十 二萬七千七百五十金 二百六十七 一百六十七 五萬七百六十八 一萬二千五百二十五水 七十九 二百四十九 七萬五千六百九十六 一萬八千六百七十五
木後元丙戌,晉咸和元年,至元嘉二十年癸未,百十八年算上。
火後元乙亥,元嘉十二年,至元嘉二十年癸未,九年算上。
土後元甲戌,元嘉十一年,至元嘉二十年癸未,十年算上。
金後元甲申,晉太元九年,至元嘉二十年癸未,六十年算上。
水後元乙丑,元嘉二年,至元嘉二十年癸未,十九年算上。
推五星法:各設其元至所求年算上,以合數乘之,滿合歲為積合,不盡曰合餘,多者以合數除之,得一,星合往年,得二,合前往年,不滿合數,其年。木、土、金則有往年合,火有前往年合,水一年三合或四合也。以合餘減合數為度分,水度分滿合歲則去之也。以周天十一萬一千三十五乘度分,滿日度法為積度,不盡曰度餘。命度以室二,算外,星合所在度也。以合數乘其年,內雨水小余,並度餘為日餘,滿日度法從積度為日,命以雨水,算外,星合日也。求星見日法,以法伏日及餘木則十六日及金是也。加星合日及餘,滿日度法成一日,命如前,星見日也。求星見度法,以法伏度及餘木則二度及餘是也。加星合度及餘,滿日度法成一度,命如前,所見度也。以星行分母木則二十三見也。乘見度餘,滿日度法得一,分乃日加所行分。木順日行四分。分滿其母成一度,逆順母不同,木逆分母七也。當各乘度餘,留者承前,逆則減之,伏不書度,經室去分,不足減者,破全度。五星室分各異,若在行分,各依室分去之。
木:初與日合,伏,十六日,日餘四萬一千七百八十,行二度,餘七萬七千八百四十七半,晨見東方。去日十三度半強。順,日行二十三分之四,一百一十五日行二十度。留,不行,二十六日而逆。日行七分之一,八十四日退十二度。又留二十六日。順,一百一十五日行二十度,夕伏西方,日度餘如初,與日合。一終三百九十八日,日餘八萬三千五百六十,行星三十三度,餘五萬九千九百三十五。
火:初與日合,伏,七十一日,日餘二萬四千八百一十二半,行五十四度,度餘四萬九千四百三十,晨見東方。去日十七度半強。順,疾,日行七分之五,一百八日半行七十七度半。小遲,日行七分之四,一百二十六日行七十二度而大遲。日行七分之二,四十二日行十二度。留,不行,十二日而遲。日行十分之三,六十日退十八度。又留十二日。順,遲,四十二日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