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個都叫著嚷著,跟真見鬼的似地,而我因為最小,往往是最後一個才跑出去的。
其實就是這麼一個看似無聊的遊戲,在那個年代,我們玩的樂此不彼。
但也有其中幾扇門上鎖著那種古老的插銷銅鎖,門也是緊閉,窗戶上通通糊著很多年前的已經嚴重泛黃的老報紙,一層又一層。
偌大一個祠堂,能進去的,我們都進去玩過,散落一地的稻草證明這裡曾經是農民的倉庫,現在是老鼠的樂園和我們的天堂。
祠堂裡的建築有那種明顯的清朝色彩,門窗都是十分考究的雕花,黑色的小瓦片很多都被我們這樣的搗蛋鬼用石頭砸碎,透過這絲荒涼還是能看出當年這座祠堂的主人是何等的風光。
而我,在那座祠堂裡也確實見過一些不同尋常的東西,於是我便把這件事跟查文斌交代了出來
第二百三十三章:丟失的彈珠
農村的野孩子們沒啥娛樂場所,河流、稻田、山坡和那些廢棄的屋子就是我們最能撒歡的地兒。
有人也許會說,為什麼這些稀奇古怪的事總是出現在農村裡,那是因為城市裡人口眾多,陽氣旺盛的緣故。城市裡晚上燈火通明,照的如同白晝一般,那些髒東西除了在一些特殊的場所能夠呆得住,諸如醫院、公墓、火葬場之類的,其它地方根本呆不了。
農村裡就是截然相反了,東邊幾戶人家,西邊幾戶人家,人口分佈的散,這人氣不能聚,也就容易讓那些個東西在這裡生存。晚上多半天一黑看兩集電視劇立馬上床睡覺,因為第二天天明還得上山下地的幹農活,所以夜裡多半大人是不讓孩子出門的,一些膽子小的婦女們也都老老實實的早早關上院子門。
我阿爸那時候有杆獵槍,說是獵槍其實就是土銃,裝黑火藥發射鋼珠那東西,除了精度不是很高,小到野兔大到山豬都能幹翻,所以小時候這些野味我著實是吃了不少的。
阿爸最喜歡狩獵的物件是黃麂,這是一種體型比較小的鹿,公的頭上帶一對角,體重大的也就是二十斤上下,味道很是鮮美。但這東西有個特性,就是膽子小,也很精,凡是有人活動的地方它一概不會出現,嗅覺非常靈敏,因此很難打的到。
那會兒村裡的獵人很多,山裡人,十家裡頭八家都有杆土銃,大家都知道有個地方有隻黃麂但是卻從來沒人下手去打,那地兒就在那祠堂後面的小山坡上。
為啥不去打?因為大家都說這是條黃麂精啊,黃麂很少叫,因為一叫就把自己位置給暴露了,很容易讓帶著土狗的獵人們追蹤上。同樣的是這條黃麂也很少叫,但是它一叫村裡準出事兒。
出啥事呢?死人!
真是靈驗的很啊,只要那個山坡一有黃麂叫,要不了幾天村裡準得誰家辦個喪事,所以往往那個小山頭的黃麂一叫,村裡一些上了年紀的老人們是絕對不出門的,生怕下一個死的就是自己。
雖然有人也想去打掉它,但真敢動手的還真沒有,哪家婆娘願意自己男人為了一頓黃麂肉去惹這麼邪乎的東西。
我啊爸那一年因為欠了別人人情,那人就愛吃黃麂,阿爸尋思著要不弄條送給人家去,但是找了好久都沒弄到,偏巧那小山坡的黃麂又在叫了。
他把心一橫,往槍裡多塞了一支火藥。我們那放火藥以支來計算,就是用一小竹筒子,計量火藥的量,一支就是一筒子,基本可以拿來打野雞野兔的,兩支就可以打黃麂,三支那後坐力已經非常大了,通常用來打野豬。
阿爸那天就用了三支火藥的量,用布條子壓結實了,便去了那地。
上山後不久,他還真就看見了,這野獸晚上在頭燈的照射下眼睛會反光,獵人們通常能看見兩個紅色的眼球,他們管這個叫做“火”。阿爸老遠就看見兩個火在那祠堂後面的灌木叢中,他有些興奮的悄悄摸了過去。
土銃要想打得準,必須靠的近,這玩意的準度實在沒法恭維,基本有效射程最好是控制在三十米以內。
說來也怪,這向來以精明膽小著稱的黃麂,今天就跟個木樁似地站在那兒吃草,絲毫沒有注意到阿爸的到來。等到阿爸距那條麂子也就二十米左右的距離時,阿爸舉槍,瞄準,扣動扳機,“啪”一聲輕微的響聲過後,阿爸知道這是啞火了。
這土銃跟現代槍支擊發的原理有些不一樣一樣,它靠的是最原始的用撞針擊發一個引線,然後這個引線再去引發槍膛裡的黑火藥,再靠黑火藥的力量拋射出彈丸。
這出問題就是這個引線,這玩意基本都是手工做的,用的是硫磺和硝的混合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