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部分(3 / 4)

小說:野蠻前夫 作者:博搏

隨時想著要如何跟她求婚她才會首肯。

公公為他們準備的戒指也用上了,做為他們再婚的紀念。

聶焰深情的執起她的手,鄭重的承諾——“我為過去的一切道歉,但我會用往後的生命加倍愛你。”然後,在眾目睽睽之下深深的吻了她。

那,是一場非常簡單低調又充滿幸福與悲傷的婚禮……

公公聶元珍含笑而去,送給他們的最後一句話是:“相愛的人本來就是要在一起,沒有任何的理由可以阻礙你們的幸福。”

是啊,沒有任何的理由該阻礙他們的幸福,只要他們是真心相愛……

公公的驟逝,讓她更加珍惜幸福的時光。

沒有人可以預見生命的下一秒鐘會發生什麼事,又怎能不珍惜眼前這一秒的幸福而任性的揮霍呢?

她要幸福,跟這個男人一起幸福……在公公含笑祝福她的那一瞬間,這樣的念頭就深深的烙印進她心底。

“媽咪媽咪!弟弟要出來跟我玩了嗎?”一大早,砰砰砰的擾人腳步聲便從房間的另一邊衝向這一邊,這幾乎已成了央央每天睜眼會說的第一句話。

聶焰和駱向晚相視一笑,知道他們兩個人難得的獨處時光已經結束,他輕啄了一下她的唇,又啄了一下,這才轉過身將兒子一把抱起——

“ㄏㄡ~~親親!我也要!我也要!”央央把一張胖胖的小臉給湊上。

是的,小央央變胖嘍,因為跟爸爸住的這九個多月裡,跟著媽咪一天吃五餐,足足胖了兩公斤。

樓下,傳來了張嫂的低喚——

“少爺,少奶奶,小少爺,吃飯嘍。”

幸福是什麼呢?

就是……

每天跟自己愛的人一起吃飯,然後慢慢變胖,慢慢變老……

編注:

☆關於二弟聶宣和席若菲的愛情故事,請看【貼身情人】系列之一——採花667《流氓總裁》。

☆關於三弟聶風颺和李莫雅的愛情故事,請看【貼身情人】系列之二——採花686《大牌老公》。

後記

夏天,真的是一個很不適合動腦子寫稿的季節,每天昏昏沉沉想睡覺,卻為了寫稿不能睡,真的是件磨人的事,所以桐擅自決定了,本姑娘要休一個月的暑假,好好養生一番,看會不會因為這樣變得年輕十歲,那就真的太好了。

桐喜歡看偶像劇,看漫畫,看韓劇,看愛情小說,看網路小說,反正只要是與戀愛有相關的東西桐基本上都是愛看的。為了工作?那倒不是,是桐的天性缺乏不了愛情,如果桐的生命中沒有愛情這種東西,桐的生命一定會枯竭,變得毫無生趣。

偏偏,凡是人都不可能一直在談戀愛中,嗯,好吧,或者有人可以,但至少大部分的人很難,如果拉長時空來看,前者的論調還是肯定的——人不可能一直都在談戀愛。

所以,桐只能在眾多的媒體中尋找愛情的悸動,就像各位在桐的小說中找到對愛情的心動一樣。

很多人問桐為什麼可以這樣一直寫小說,就這樣寫了十幾年?是因為錢還是因為就是想寫?這個問題答案是:兩者皆是。如果沒有錢叫桐寫書寫十幾年?那是不可能的事!如果只為了錢就這樣寫書寫十幾年?那也是不可能!因為真的想要賺大錢,也不必走這一行了。

會寫下去,是因為想寫,可以寫,能寫,也可以餬口,以上這些條件缺一不可。

談談這本書《野蠻前夫》。

應該是桐難得寫到孩子的作品。如果桐的記憶沒錯,這應該是桐寫到有關小孩子戲碼的第二本書,因此在一開始架構這個故事時就有點給它難以下手,為的就是在斟酌該讓那四歲小娃聶央佔有多大的戲分?在爸比和媽咪之間的情感牽扯上又得扮演何種角色?

光想,就覺得有點棘手,桐對那小娃沒有太大的期待,也不敢有太大的期待,怕死了整本書寫完之後,兒子把爸爸的戲分給搶光了,大家愛上的是聶家小娃,而不是強壯威猛的聶焰。

不過,桐其實更怕的是這小娃出場沒啥看頭,只是虛晃一招,成了無聊的點綴品而已,所以,下筆極其小心,點到為止,卻又得情感豐沛……

結果,桐寫得很入戲,那駱向晚親眼看著兒子奔向聶焰,不是選擇媽而是選擇爸的那場戲,寫到桐都為之鼻酸……

話說回來,桐本來就是個愛哭的人,看報紙看到小孩被虐待就忍不住紅眼眶,看到九一一事件,形容飛機上的老公打最後一通電話給老婆的字眼和對老婆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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