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包含了當時各民主國家所贊成的一切方法,其中包括普選制、比例代表制、權利法案、政教分離和學教分離。當選的總統任期為7年,由他任命總理,又由總理遴選人員,組成一個必須得到國民議會即下院多數成員支援的內閣。參議院即上院由18個州的代表組成,它可以延遲但不能阻止立法。
在這新憲法的幌子背後,舊德國的許多東西依然如故。官僚機構、司法系統和警察局完好無損地存留下來。在大學裡,最不民主的和反猶太人的教授會和學生組織以學術自由為理由繼續保持原狀。新組成的國際軍是舊帝國軍隊的縮影。除法定的八小時工作日外,實際上沒有推行任何社會改革。工業上的卡特爾和壟斷公司依然如故;東普魯士的容克地主同德皇和各地方統治者一樣仍保留著他們的地產。總之,德國革命保留的東西要比它改變的東西多。權力主要落在舊統治者手中,而這些舊統治者永遠不會接受新秩序。最初,魏瑪共和國在外國的財政援助下確能成功地保持自身的穩定。但是,當大蕭條削弱了國家的基礎時,這些不順從的官僚、軍官和擁有土地的紳士大多攻擊起共和國,加快了共和國的滅亡。美國一位觀察家對魏瑪共和國的這一內在的致命弱點作了如下描述:
想象一下一個讓擁護君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