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才終於明白!
那個傢伙負痛而去,從那天之後。我們就再也沒有見面過了。我之後多次回到服務社總部。也再也沒有見到他,聽說他後來也搬離了家園島。住到別處去了。整整這麼多年來,一直到我後來離開服務社,都沒有再和他碰過面。
他們的女兒卻告訴我,她不想回島上去了。她想繼承她媽媽的鐘錶店。我自然不會拒絕這種要求,在我看來,她就不應該回到那個混蛋身邊。只是我擔心那個混蛋回來強行把她帶走。
不過那次他負傷離開之後,就沒有再回來。我陪著那個小女孩,開始幫她經營鐘錶店,她雖然只有十二歲,但是卻是極聰明的,而且她什麼都懂,擁有傳承異能的她,掌握了她父母所有的能力,也包括了那個混蛋的時間異能!
後來的很多年,我一直把她當作女兒一般地照顧,一直到她長大**,她都一直喊我叔叔,最後她有了自己地愛人,成立了家庭,生下了孩子……她的丈夫是一個普通人,但是很快,我們就驚訝的發現,她的女兒,依然繼承了傳承的能力!小孩子生下來,就具備了很多能力!幾乎活脫脫就是她母親當年的翻版!
當時我就明白了一點,原來傳承異能,是可以遺傳的!傳承這個異能,最早在明月的女兒身上出現,然後就會一直被她的後代繼承下去!明月地女兒,又生下了一個女兒,我們給她取了地名字叫做念月,為了紀念她的祖母,我曾經愛過地那個女人。
但是新的問題又發生了!
就在小念月出生之後,她的母親,也就是明月的女兒,忽然一下就失去了異能!雖然頭腦之中的學識沒有丟掉,但是原本從她父親那裡複製而來的時間異能卻完全消失了!
就彷彿,將這些異能,一下就全部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