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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秋心動了,那可是百斤黃金,誰能不心動呢?有了這百金,他哪裡還需要繼續參軍,拼著命掙那麼一點破軍餉?到時候他也可以去買一棟大宅子,再買它幾百畝田,整日逍遙快活。
可是對於周繡,馮秋同樣不肯放棄。也就是說馮秋已經打算好秋後不認賬了。
只聽馮秋說,“你真的肯用百金換你女兒?”
“是,只要大人放了我女兒,我願意為軍爺奉上百金。”周康說。
周康當然沒有百金,但是方文有啊!周康也不是真的要給這些巡邏兵百金,他的目的是拖時間,拖到方文回來。
周康是想過他們八個人直接和巡邏兵開打,把周繡搶過來。但那是在巡邏兵少的情況下。
如今巡邏兵明顯比他們人多,而且還個個拿著武器,他們八個赤手空拳的怎麼可能打得過這些巡邏兵。
打不過巡邏兵就只能儘可能和巡邏兵糾纏,直到方文回來。周康相信方文一定有辦法。
“那你就把百金拿出來,我拿到百金就放了你女兒。”馮秋說道。
“軍爺能不能先把我女兒放了,這百金過幾天軍爺再來拿?”周康說。
“也就是說你手頭根本沒有百金了,你是在消遣大爺我麼?”馮秋怒極,他感覺自己被耍了。
“不是,不是!”周康連忙說,“我們把家裡的東西賣了一定給軍爺湊夠百金!”
馮秋怒火稍減,“很好,三天以後等你湊夠百金我再來。”
周康以為馮秋要放了周繡,連忙喊,“多謝軍爺放了我女兒。”
“放了你女兒?”馮秋大笑道,“我什麼時候說要放了你女兒了?”
“您剛剛不是答應三天之後再過來麼?”馮秋說道。
“我是說我三天之後再帶著你女兒過來。到時候你給我百金,我再把你女兒放了。”馮秋如是說。
周康聽了大驚,“軍爺,不可以啊,你不可以帶走我女兒啊!求您放了我女兒吧,我一定給會您湊足百金的。”
周康大聲求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