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德告訴過我,你很厲害,任何麻煩到你手中都能迎刀而解,我想……”麥尼思索了下。“你必定是有過人的推理能力,或者能注意到一般人所忽略的蛛絲馬跡,倘若真是這樣的話,我認為你多少是能幫上點忙的。”
“可是……‘
“培迪,你答應過我了!”泰德趕緊再推上一把。
於培勳欲言又止片刻,終於嘆了口氣,點頭。
“下過我有條件。”
“你說。”
“第一,我只幫今天這一回,往後不管你們有沒有抓到兇手都不能再來找我了:第二,你們任何人都下能問我是如何知道的,這是我的……呃,姑且說是職業秘密吧!”
“沒問題!”麥尼應允得毫不猶豫,只要能得到線索,什麼條件他都敢答應,就算叫他穿新娘禮服進教堂都可以。
“好吧!那……”於培勳放下旅行袋在辦公桌前坐下。“你們真的什麼線索都沒有?”
“沒有,什麼都沒有,”麥尼苦笑。“指紋、腳印、毛髮、皮屑,或者任何可疑物品,統統都沒有,就算有,查到最後也都是無關緊要的垃圾,甚至連瞧見可疑狀況的人都沒有。‘
“那還真是麻煩。‘於培勳喃喃道。”這樣的話……嗯!可以給我看看他寄來信嗎?’
一聲不吭,麥尼立刻從上鎖的抽屜裡拿出一封塑膠袋交給他。
“我可以拿出來仔細看嗎?”
麥尼遲疑了下,點頭。“可以。”
於培勳很自然地用左手拿出明信片,若有所思地沉凝片刻。
“……他戴著面具,那種會貼在面板上的軟皮面具……”
“咦?你怎麼知道?”
於培勳瞥麥尼一眼,沒有回答,盯回手上的明信片,他又說:“不過他的瞳孔是綠色的,頭髮則是……思,黑色的,然後……”眨了眨眼,他突然把明信片放回塑膠袋裡。“你去過George Inn酒吧嗎?”
麥尼愣了一下。“George Inn?有啊!如何?‘
“請你去那兒附近找找看有沒有許久沒人住的空屋,起碼是兩層樓以上,屋裡有一幅非常奇怪的壁飾,好像是非洲上人的圖騰之類的,還缺了一個角。”於培勳搖了搖手中的塑膠袋,“這張明信片就是在那裡寫的。”說完,隨即將塑膠袋還給麥尼。“0K!就這樣,你自己去那邊找找看有沒有線索,其他我沒辦法了。”
泰德對滿眼懷疑的麥尼點點頭,“不要問我他怎麼會知道,總之,他說的從來沒錯過,所以,去試試看吧!反正你也下會有任何損失,對吧?”話落,他忙追上自行開門離去的於培勳。
“等等,培迪,你要上哪兒?”
“我餓了!”
“沒問題,我請客,你想上哪兒吃?”
“Oak
Room
。
‘
“……好吧!你要敲我竹槓是沒問題,可是……你不會是想穿這樣去吧?”
“不行嗎?”
“你少給我裝蒜,你明知道穿這樣連餐廳大門都進下去。”
“Quo
VadiS?‘
“你是故意的嗎?”
“ROOm at
the
HalCyon?‘
“……我煮給你吃吧!‘
“我可以點菜嗎?‘
“……”
“老爸,是我啦!”
“小弟?你在哪裡?”
“倫敦。”
“哦,原來跑到倫敦去啦!思,有事嗎?”
“這個……”於培勳撩開窗簾,一眼望去是雅緻的街道和整排喬治時期的屋宅,還可以瞅見攝政公園一角,這是他喜歡住在泰德這兒的原因之一——景觀養眼。
“其實也沒什麼大不了的啦!只是想問一下老爸,你還記不記得二十年前我……呃,我曾經看過那個……那個……”
“記得,也記得那是你自己要看的。”於司讖說起話來比之當年更為溫和沉穩,可見他的“百忍造詣”經過妻子的“嚴格訓練”之後更精進了。
“那老爸你也……看到了?”
“看到了。”
“是我的……”於培勳抓緊電話筒,喉嚨好像被誰掐住了。“結婚典禮?”
“沒錯,當時我並沒有特意要看什麼,所以我看到的是你所想看的畫面。那時候你還小,下懂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