腿殘疾,遠離北京,拋家舍業,支援廣州,應該照顧。便乖巧地安排李莎娜照顧李紀周。此時的李莎娜剛剛離婚。李紀周本就有意,二人朝夕相處,順理成章地日久生情。李莎娜靠上李紀周以後,再也不甘心做一個小警員了。她的朋友湯松新察知了她的心思,主動找到當時做走私生意的梁耀華,向他吹噓李紀周能量如何可觀,前途無量,並暗示李莎娜與李紀周關係非同一般。這番話深深觸動了梁耀華:“走私生意有了這棵大樹……”自此,李紀周的“人才檔案”就此存入了他的資源庫中,成了他的重要公關物件。
中華見義勇為基金會成立之初,李紀周到廣州籌措資金,希望能拉到一些有錢商人捐助。廣州市公安局領導鄭某推薦了梁耀華。李紀周對梁耀華的第一印象並不好。在李紀周看來,這人說話直來直去,素質很低、缺乏品位。梁耀華當然不敢計較李副部長對自己的厭惡,仍然熱心捐款。他深知,要把自己的走私生意做大,最重要的是政府部門裡的靠山。廣州方面的“人才資源”開發得差不多枯竭了,如果能拉上公安部負責交通、邊防等要緊口兒的李副部長做後盾,他就能“天地線打通”(李莎娜語),如虎添翼,放開手腳,大展宏圖,財源滾滾。於是,一條以李莎娜為橋樑,以李紀周和他的權力為目的的“黃金線路”,在梁耀華的頭腦裡逐步清晰起來。他知道只要拉上李莎娜一塊成立個公司,就等於有了李紀周的靠山了。為此,梁耀華出資成立了新英豪發展有限公司,送給李莎娜30%的公司股份。不久後,透過李莎娜得到了李紀周幫助,將新英豪公司掛靠在公安部道路交通協會。
新英豪公司成立後,梁耀華為了方便走私,想成立保稅倉。由於成立保稅倉條件非常嚴格,並需要層層審批,何況他自己很清楚事實上他的公司根本不具備條件,他便讓李莎娜找李紀周幫忙。李莎娜提出條件要300萬港幣在香港買一套住房。梁耀華當即答應,前提要求是必須由李紀周親自出面提。因為這樣就意味著300萬港幣是給李紀周的,李紀周收了錢,不能不辦事。
1994年,梁耀華、李莎娜等人來北京找李紀周幫助建立保稅倉。到京當天晚上,李紀周與李莎娜商議後,真的出面讓梁耀華給李莎娜300萬港幣。梁耀華當即答應。作為交換,李紀周找到當時任海關總署副署長的王樂毅。很快,有了海關總署的批文,新英豪公司在廣州番禺建起了保稅倉。梁耀華也沒爽約,1995年8月,從香港基傑公司賬上將300萬港幣劃入李莎娜在香港渣打銀行的賬戶。
靠上李紀周這棵大樹之後,梁耀華、李莎娜放開手腳,走私活動更加肆無忌憚。一旦走私貨物被扣,只要李莎娜一個電話,李紀周準會毫不遲延地保全他們。
1995年1月4日,一艘裝有8個40英尺集裝箱的貨輪出現在珠江深圳黃田機場附近水面。據特情人員向深圳市公安局蛇口分局水上派出所報告,該船裝有走私貨物。派出所立刻派快艇攔截,因涉嫌走私,將該船扣下,等候處理。梁耀華得知貨物被扣之後,讓李莎娜馬上給李紀周打電話。正在上海參加全國公安廳局長會議的李紀周在會議休息期間將深圳市公安局局長找來,指責他們在公海違法扣船。局長了解情況後,向李紀周解釋,船不是在公海而是我方治安水域扣的。李紀周聽後很不滿意,態度嚴峻地說:“他們不老實,做錯了還不承認”。迫於李紀周的壓力,蛇口公安機關只得於1月6日在沒有查清問題的情況下將船放行。
3月23日,新英豪公司的12個集裝箱貨運船“粵海335號”又被深圳市公安局蛇口分局赤灣派出所查扣。因該船貨物全是去掉保險槓的新車,涉嫌走私。李紀周得知情況後,立刻給深圳市公安局打電話:“新英豪公司是公安部的公司,你們看貨物究竟有沒有問題,有就依法處理,沒有就趕快放行”。深圳市公安局告訴李紀周,貨物經過商檢局鑑定,車身總成超過60%,已構成走私。李紀周卻表示,貨物性質應當由海關來定。最終,深圳市公安局迫於壓力,只好按李紀周要求放行。
類似這樣,副部長兼全國打擊走私領導小組副組長為走私保駕護航事件,在1994年至1996年期間發生過多起。新英豪公司長期逍遙法外。
收了錢,我會幫你
1996年6月,廣東省開平建安集團公司董事長周民興請李紀周幫助推銷鐳射瞄準器,李紀周指令公安部裝備財務局派人與周民興進行商談。不久周民興即將1萬美元送到李紀周家中。
1997年底,李紀周透過原來的司機方某(時任海南省海警支隊指導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