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1 / 4)

小說:緋櫻 作者:莫莫言

木箱裡發現了兩名遭迷暈捆綁的幼童,聽說是富商買來陪葬用的。

當下,商別離臉色大變,硬生生將那富商碎屍萬段,連同餘下隨從、家丁,除了那兩名準備陪葬用的孩童外,無一倖免,盡成了他劍下亡魂。

那一回,三十六寨的弟兄們頭一次發現為何江湖人稱商別離為“玉面修羅”;他明明對待兄弟有情有義,搶得的銀兩還會撥出十分之一去濟貧呢!

可當他殺人時,卻絕對冷酷得連眼都不眨一下,而且死在他劍下的人皆無全屍;所以他不是人,他是“修羅”,來自地獄的“玉面修羅”。

商別離異常地痛恨陪葬之事,也只有在提到“陪葬”二字時,他一張原本俊俏儒雅的臉才會在瞬間變得比夜叉更加可怕。

“也不知是誰起的頭……”商別離的聲音幽幽忽忽宛若幽冥鬼哭。“想得到楊家村的風水佳穴蔽蔭、順利富貴萬代者,埋葬時,墓碑必得刻上七彩祥雲、墓室朝東而建,而且……必須遴選童男童女陪葬;達官貴人者,買上十幾、二十名童男童女陪葬是小意思,即便是一般富商,最少也有兩名陪葬,而這裡……”

楚庸和劉彪同時倒抽口氣,環顧楊家村谷地,滿山遍野的墳墓近三百座;那麼在利慾薰心下被當成犧牲品而冤死於此的童男童女又有多少?

他們的手在顫抖,怒火在心頭燒,蒼天不仁啊!竟讓如此惡習在此地流傳十餘年不止;明明朝廷律法就嚴令禁止陪葬,可就因為這些權貴富豪者貪心,想得享富貴萬代的榮華,便目無法紀地行此卑劣事。這樣一個鬼地方要不毀滅,世上還有公理嗎?

倘若正途律法懲治不了人之貪慾,那便讓他們這些從不將律法放在眼裡的綠林好漢來接手吧!

“毀了楊家村、毀了楊家村、毀了楊家村……”楚庸和劉彪同時在心底狂吼。

只是——

商別離為何對這樁機密知曉得如此清楚?與他痛恨陪葬的事有關嗎?

楚庸和劉彪雖心存疑惑,卻不敢問,因為商別離在提到“陪葬”一詞時的表情太恐怖,那渾身的鬼氣已然脫離人性好遠好遠,叫他兩人也不覺打心底發寒。

畢竟是兄弟多年,不必他們開口問,商別離也知他倆心裡在想些汗麼。

可真要回憶起那樁往事……他一雙鐵拳握得死緊,指甲掐入掌肉間,點點血絲自指縫間滲了出來,每回想起那場噩夢總叫他心如油煎、生不如死。

粗嘎的嗓音變得更加低沉難辨了,商別離顫著聲,緩緩道出一段不為人知的過往。

事情就發生在十五年前——

商別離並非中原人,他來自天山上一處名為“迷宮”的地方。

三百年前,商家祖先為避暴政,一族數十人流浪過大江南北,終於在天山上尋得一桃源谷地,建立“迷宮”,過起避世的生活。

但他們雖隱居,卻不離世,也不阻止族人外移;因此常有族人離開天山到外頭見見世面。

十五年前,當商別離十二歲時,便與身為“迷宮”主事者的爹孃及青梅竹馬的小未婚妻曲蝶兒一起上京城遊玩。

說起這商父、商母本是一對歡喜冤家,無一日不吵;那天,他們一家四口遊至九宮山腳,商父、商母又吵了起來,最後甚至還大打出手、並且越打越遠,留下一雙稚兒在山腳下枯等失職的爹孃。

對於爹孃間的耍花槍,商別離打小看慣了,也不訝異,直接拉著曲蝶兒便在山道旁玩了起來。

只是誰也沒想到,九宮山竟是一處土匪窩,盜賊們見到兩名衣著華美的幼童,又豈有不動心之理?

商別離和曲蝶兒雖習過幾年武,但畢竟年紀尚小,又哪是十數名兇猛盜賊的對手,一下子就被綁架上山。

盜賊們本欲擒拿他們以換取贖金,誰知竟找不著他們的家人,在不堪損失之下,遂憤而賣掉商別離與曲蝶兒。

買下他兩人的是一個官宦人家,起先言明是為奴為婢,可不料那家人個個心性殘暴,從不拿下人當人看,商別離和曲蝶兒在經過幾番折磨後,暗想繼續下去也不是辦法,便冒死逃了出來。

他們雖想回家,無奈天山路途遙遠,再加上商家先祖建立“迷宮”時,為免遭惡徒侵擾,曾在“迷宮”入口處佈置下五行八卦陣,入陣口訣唯有透過考驗、獲准下山者方可得知。

那考驗並不難,幾乎人人皆可透過,但因商別離和曲蝶兒年紀尚小,誰會要一個小孩子去參加考驗?

沒有考驗、沒有口訣,他倆即使回到天山,也無法進入“迷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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