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著朋友用正楷為我抄寫的李白的《將進酒》。那是我十分喜歡的。句句平實得幾近於白話!最偉大最有才情的詩人,寫出了最平易近人最豪情恣肆的詩,箇中三昧,夠我領悟一生。
我不能說明白小說是什麼。但我知道小說不該是什麼。小說不該是其實對哲學所知並不比別人多一點兒的人圖解自以為“深刻”的哲學“思想”的文體。人類已進入21世紀,連哲學都變得樸素了。連有的哲學家都提出了要使哲學儘量通俗易懂的學科要求,小說家的小說若反而變得一副“艱深”模樣的話,我是更不讀的。小說尤其長篇小說,不該是其實成不了一位好詩人的人藉以炫耀文采的文體。既曰小說,我首先還要看那小說寫了什麼內容,以及怎樣寫的。若內容蒼白,文字的雕琢無論多麼用心都是功虧一簣的。除了懸案小說這一特殊題材而外,我不喜歡那類將情節故布成“文字方程”似的玩藝兒讓人一“解析”再“解析”的小說。今天,真的頭腦深刻的人,有誰還從小說中去捕捉“深刻”的溝通?
我喜歡尋常的,品質樸素的,平易近人的小說。我喜歡寫這樣的小說給人看。
或許有人也能夠靠了寫小說登入什麼所謂“象牙之塔”。但我是斷不會去登的,甚至並不望一眼。哪怕它果然堂皇地存在著,並且許多人都先後登入了進去。
我寫我認為的小說,寫我喜歡寫的小說,寫較廣泛的人愛讀而不是某些專門研究小說的人愛讀的小說,這便是我的尋常的追�